病人权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患者的权利是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才被提出来,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
基本医疗权;
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
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自主原则,当你有决定的能力时,你有权利自我决定及规划生涯。并决定是否接受治疗,即使在濒死之前、或意识不清时,你的代理人有权决定你的治疗,或以你的遗嘱来表明你的决定。
帮助原则,医疗的主要目的在协助病人保持生命,恢复健康,减少痛苦和恢复及维持功能。医疗人员有义务协助病人获得依自己的选择下,所能得到的最佳益处。不过在紧急状况,医疗人员有权利去做无害的治疗。
你有权利在任何医疗开始前,了解并决定是否签写「同意书」,除了紧急处理外,一般同意书的内容应包括以浅显易懂的文句介绍医疗程序的本质、预期的危险性及益处、不同意时的后果、有无其它可选择的医疗方式、且同意是你「自愿」的。
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自主权
6、拒绝治疗权
7、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
患者的权利是指患者在患病期间具有的权利和必须保证的利益,尊重和维扩患者的权利是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患者在就医的应享有的 10 项权利:
生命权 :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尽一切可能救治。
身体权 :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体、器宫、组织拥有支配权,医务人员不经患者同意、家属签字不能随意进行处理,否则将触犯法律。
健康权 :是指患者不仅拥有生理健康权,还享有心理的康权;患者到医院就诊的目的就是请求医生为其解除身心疾病的痛苦,而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身心是每一医务工作者的责任。
平等的医疗权 :是指任何患者的医疗保健享有权都是平等的,在医疗中都享有得到基本的,合理的诊治和护理的权利,在医务人员面前,患者是平等的。
疾病认知权 :患者对自身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的权利。医生在下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广让患者知悉病情。
知情同意权 :患者有权知遇医生对自己采取的诊治方法,并对方法的有效率,成功率及并发症有获知的权利。
保护隐私权 :患者对医生所说的心理,生理及其它隐私有权要求保密,医护人员未经患者同意,不得随意公开患者隐私。
免除一定社会责任的权利: 是指患者在获得医疗机构 证明后;可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同时有权利得到各种福利保障,如精神病人对自身的行为是下负责往的;生病时示警要求医生出具体月证明;因病不能从事某种工作,要不给予证明。
患者诉讼权 :患者和家属有权对医生的诊治方法和结果提出质疑.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法律部门提出诉讼。
患者的求偿权 :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差错、事故时,患者和家属有提出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
.新浪[引用时间2018-1-11]
病人的权利有哪些
1、知情同意权: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生做出的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要支付或已支 付的医疗费用等,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生提出的手术及手术方案、 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它特殊治疗的建议。
2、隐私权:患者有不公开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等个人生活秘密的权 利,医院和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3、获得医疗损害赔偿的权力:由于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而造成身体受到损害的患者有 要求获得经济赔偿或重新得到治疗直到完全治愈的权利。
4、医疗监督权。
其他几项权利:
1、有拒绝治疗的权利。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出院,但必须由医院和医生作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签字。
2、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 常机能。
3、人格尊严权: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得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 歧视或者其它不公正的待遇,患者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4、享受医疗服务权:公民患疾病或受到其它伤害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权 利。
扩展资料
美国《病人权利法案》Patients Bill of Rights)1973年由美国医院联合会通过,旨在明确病人应有的权利,并保证病人行施自己权利时有法可援。是保障人的正当权利的重要文献,可为世界各国病人权利的确定提供借鉴。
一、你有权利接受妥善而有尊严的治疗。
二、你有权利要求自己或你的亲友能得到: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方式及预后的情况。你也有权利知道为你医疗的人员名字。
三、你有权利在任何医疗开始前,了解并决定是否签写同意书,除了紧急处理外,一般同意书的内容应包括以浅显易懂的文句介绍医疗程序的本质、预期的危险性及益处、不同意时的后果、有无其它可选择的医疗方式、且同意是你自愿的。
四、你有权利拒绝治疗。
五、你有权利保持你的隐私。
六、你有权利使你的沟通及纪录保持机密。
七、你有权利要求医院在能力范围内对你所要求的服务做出合理的响应。而医院在紧急时,必须提供评估,服务及转诊。在情况允许下,转诊之前,你有权利得到你全部的病历资料及解释。
八、你有权利获知医院之间的关系及治疗你医疗人员的专业资料。
九、你有权利被告知,你被进行人体试验或临床研究;且你有权利拒绝。
十、你有权利要求合理的持续照顾。
十一、你有权利知道你的账单,并检查内容或要求院方解释。
十二、你有权利知道医院的规则以及病人的行为规范。对于病人应有的权利,你可以主动争取而不被忽略。
参考资料:
病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病人有哪些心理需要?
1、病人的权利法律权利
接受医疗服务时特有的权利
法律权利与医疗有关的有:
(1)生命健康权(2)肖像权(3)名誉权(4)隐私权(5)索赔权(6)要求惩戒权
2、病人的义务
(1) 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 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住院病人产生心理应激反应,出现适度的紧张,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益的。适度心理应激反应能够激发机体的免疫能力,由于此心理作用,能够引起病人对疾病的重视,就有助于患者积极配合诊断和治疗。但是,心理应激反应过强,病人易发生心理失衡,一方面出现精神过度紧张,产生焦虑、烦躁不安、恐惧、痛苦或消沉、抑郁等不良情绪,甚至对检查治疗不配合或拒绝检查治疗;另一方面可通过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素轴,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交感—肾上腺系统,使病人出现生理或病理的改变,如胸闷、心悸、面色苍白、心率增快、血压增高以及心律不齐、血糖升高,严重者可导致消化道溃疡、出血,患有心血管病者可引起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另据报道,轻、中度的应激可增强机体的免 疫应答,而强或过强的应激则降低免疫应答,使病人抗病能力下降,致使病人易出现感染,特别是呼吸道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病人享有哪四大权利
1、知情同意权: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生做出的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要支付或已支 付的医疗费用等,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生提出的手术及手术方案、 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它特殊治疗的建议。
2、隐私权:
患者有不公开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等个人生活秘密的权利,医院和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3、获得医疗损害赔偿的权力:
由于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而造成身体受到损害的患者有 要求获得经济赔偿或重新得到治疗直到完全治愈的权利。
4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出院,但必须由医院和医生作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签字。
5、生命健康权:
公民的生命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机能。
6、人格尊严权: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得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者其它不公正的待遇,患者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7、享受医疗服务权:
公民患疾病或受到其它伤害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扩展资料:
患者权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 病人有权利了解自己病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我们做任何操作都应该告诉病人,我们要做什么,为什么,取得理解和配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别指出,除了进行保护性医疗之外,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这与以往相比有了一个很大的进步。比较多见的是,医方向患者家属告知而非患者本人,患者本人对自己的病情却一无所知,这对患者的权利是一种侵犯。
基本医疗权是《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法文件确认和保障的病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患者都享有基本的、合理的诊治、护理的权利和获得健康的权利,有权得到公正的、一视同仁的待遇。医务人员有为患者诊治疾病的基本义务。
患者七大权利
一、患者的权利是指患者患病后应享有的合法、合理的权利与利益。因此患者的权利既适合法律所赋予的内容,也包含做为患者角色后医护道德或伦理所赋予的内容。根据中国的国情患者的权利应包括:
1、因病免除一定社会责任与义务的权利患者在患病后可以根据疾病的性质、病情发展的进程等要求免除或部分免除其在患病前的社会角色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2、享受平等医疗待遇的权利任何人患病后,不论其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有多大的差异,他们所享受的医疗、护理、保健和康复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为患者提供平等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3、隐私保密的权利对在患者治疗、护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患者个人的隐私和生理缺陷等,患者有权要求医护人员为其保密。
4、知情和同意的权利患者有权利了解有关自己疾病的所有信息包括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和护理措施、预后等。对一些实验性治疗,患者有权知道其作用及可能产生的结果并有权决定接受或拒绝。
5、自由选择权利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6、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
二、患者的义务
是指患者应尽的责任。义务与权力是相对应的,患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下列义务:
1、自我保健的义务作为患者,有责任改变自己不良的生活习惯,发挥自身在预防疾病和增进健康中的能动作用,掌握自身健康的主动权。
2、及时寻求和接受医疗和护理帮助的义务患者生病后有义务及时寻求专业性帮助,并积极配合各种治疗和护理活动,如糖尿病患者应根据病情控制饮食等。疾病好转出院后也应按要求定时复诊,尽早恢复健康,减少疾病复发。如果患者不服从医护人员所提供的治疗护理计划,其后果将由患者本人承担。
3、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是保证良好的治疗环境所必须的。
4、按时按数缴纳医疗费用的义务这是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得以维持的必要保证。
5、尊重医疗保健人员的义务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出现失误,患者及家属可以按正常途径提出或上诉但决不允许出现患者打骂医护工作者、侵犯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6、支持医学科学发展的义务患者有义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医疗护理工作的发展
病人权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患者的权利是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才被提出来,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
基本医疗权;
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
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自主原则,当你有决定的能力时,你有权利自我决定及规划生涯。并决定是否接受治疗,即使在濒死之前、或意识不清时,你的代理人有权决定你的治疗,或以你的遗嘱来表明你的决定。
帮助原则,医疗的主要目的在协助病人保持生命,恢复健康,减少痛苦和恢复及维持功能。医疗人员有义务协助病人获得依自己的选择下,所能得到的最佳益处。不过在紧急状况,医疗人员有权利去做无害的治疗。
你有权利在任何医疗开始前,了解并决定是否签写「同意书」,除了紧急处理外,一般同意书的内容应包括以浅显易懂的文句介绍医疗程序的本质、预期的危险性及益处、不同意时的后果、有无其它可选择的医疗方式、且同意是你「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