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怎么办需要多久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的回执条,准备好户口本和近期居民身份证一寸照片。
2、提前网上预约,到市公安办事大厅来取号,填写资料办理申请,缴纳费用。
3、取证时间是3个工作日后,可以选择邮寄或者现场拿临时身份证。
扩展资料
异地补临时身份证流程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查找户口所在地在目前生活的地方是否有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办事处,通过互联网搜索或朋友处获得信息。若有,即可前往办理。
前往办理时应由本人亲自前往,并携带户口本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到达办事处,一般需照相,以便与此前系统的身份证照片匹配是否为同一人。接下来缴费,提交相关信息。费用在100元以上,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贵一些。不过这个速度会很快,也值了。大约在10-15天左右,即可拿到补办的身份证。
参考资料: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需要带什么去办?
你好,办理身份证必须本人到当地派出所去办理,因为要当场拍照,手机上是不可以办理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需要多久?
不可以临时身份证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目前不可以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这是管理规定必须的条件之一。还有就是办理临时身份证时要收取10元工本费。而未满16周岁的公民,则有监护人代为申领。此外,公安机关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一般情况下在办理当日即可拿到临时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
对于居民身份证已申办受理,正处于等待领证期间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该居民身份证受理派出所(含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时,应当场审验手续,核实本人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受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三日内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办理步骤: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查验公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第十八条 对公民交回和收缴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登记后销毁。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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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步骤: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有些地区可以即办即领)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查验公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第十八条 对公民交回和收缴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登记后销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