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要使用校车资格证。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四条 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扩展资料: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八条 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第二十一条 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参考资料来源:
开校车需要资格证吗
根据校车管理条令规定,
1、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需要取得C1及以上驾照。
2、10座至19座中型客车,需要取得B1及以上驾照。
3、19座以上大型客车,需要取得A1驾照。
19座校车整车长度不超过超过6米可以用B1的驾驶证就可以开,19座以上的大型校车,整车长度超过6米的校车,都必须用A1的驾证才可以开,
开校车对驾驶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校车司机年龄必须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3、视力两眼裸视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开校车需要办从业资格证吗?
校车入户需要提供:1.办学许可证正本复印件2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
3、校车申请表1份。
4、司机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是19座以上需要是A1牌)
5、委托函。
6、附加税申请表。
以上内容均需学校盖章并确定有效后方可入户。
另外有车行提供发票、整车合格证、环保公告、校车公告等。
开校车要什么驾驶证
驾驶校车需要根据校车的级别,取得对应的准驾车型驾照才能开。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扩展资料
关于驾照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要开 校车 需要什么级别的驾照才能开?
校车上牌,购车的用户需要提供学校的经营许可证,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幼儿园校车公告和校车全套标识。然后到当地车管所办理以下手续:一、缴新车的购置附加税。缴购置附加费所需要的材料有:购车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的报税联、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车主到车管所税务窗口,领取购置附加费申请表并填写。现场将有专人对新车发动机号、车架号进行拓印,将之贴在表格上。之后,车主凭表格到窗口注册缴费。
二、到车管所大厅领取《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填写、盖章或签字。
三、购买车辆保险。车主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险公司和险种。其中,交强险是必买险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划痕险等商业险种可以自行选择。
四、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送工作人员审核,如符合规定的,在窗口领取受理凭证。
五、持受理证到检测站上线检测,同时进行校车车辆拍照。之后,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
六、交费后到车管所大厅牌证窗口进行电脑选号。电脑一次出六个号,车主自行选择。安装好新的车牌,对新楚风校车进行拍照存档。
七、将确定的车号报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的保单。
八、在大厅等候,领取牌照、注册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
目前,专用校车上牌流程和标准和同等级别的普通客车是一样的。另外,在车辆检审、日常维护方面,专用校车也有车辆自身的针对性要求,根据要求进行保养维护,不会影响到检审和使用。
校车需要哪些证件
1、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需要取得C1及以上驾照。
2、10座至19座中型客车,需要取得B1及以上驾照。
3、19座以上大型客车,需要取得A1驾照。
扩展资料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
开校车要什么驾照
这是由校车座位数量来来决定的。如果是10座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那持B1和A2这两种驾驶证都可以驾驶。如果是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那必须持A1驾驶证才能驾驶的。B1、中型客车和C1、C2、C3、C4、M(中型客车是指19座以下的客车,如中巴、面包车等)
A1、大型客车和A3、B1、B2、C1、C2、C3、C4、M
开校车需要哪些手续
开校车需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开校车用什么驾驶证?
开校车需要资格证。
驾驶员必须有三年的驾驶资质才能申请校车驾驶资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校车司机上岗需要出具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原件、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及机动车驾驶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校车司机的资历符合驾驶校车。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资格认定为校车司机的,应当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证明其符合本条例23条规定的条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同意驾驶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通过申请。
校车安全的关键就是校车驾驶人,驾驶人驾驶技术高,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珍视学生孩子们的生命健康,对安全保持使刻的警惕性,事故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从而保证学生孩子们上学的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开校车使用什么驾驶证?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第十四条 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校车驾驶人
第二十三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第二十六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第二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