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人,玛利亚·奥巴马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人奥巴马性格是内向型,完美型,喜欢思考,注重逻辑推理,平和而刚毅,追求准确、端正,有远见卓识、有所创造、深刻、细致、确切。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有什么作为???全名:巴拉克·侯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人

奥巴马性格是内向型,完美型,喜欢思考,注重逻辑推理,平和而刚毅,追求准确、端正,有远见卓识、有所创造、深刻、细致、确切。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人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有什么作为???

全名: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小)(Barack Hussein Obama Jr.)(台湾地区译为欧巴马)
党派:民主党
身高:186cm
年龄:47岁
公职:第44任美国总统(第56届、第43位)(任期:2009年1月20日——2013年1月20日)
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2004年首次当选)
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1997-2004)(2005年1月3日–2009年1月3日)
职业背景:1993-2004,Miner Barnhill &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生日:1961年8月4日
出生地:夏威夷檀香山
居住地: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
教育背景: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婚姻状况: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大女:玛丽亚Malia,生于1999年;小女:娜塔莎Natasha,生于2001年)
宗教信仰:联合基督教会(新教)
著作:《希望无畏:开垦美国梦的思考》(The Audacity of Hope: Thoughts on Reclaiming the American Dream)[2006];
《父亲留下来的梦想:种族与传统的故事》(Dreams from my Father: A Story of Race and Inheritance)[1995]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有什么作为???

奥巴马是什么样的人

  上任半个月,到现在且看奥巴马的表现和美国通过的新政策。

  1: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4日宣布,接受政府大规模金融救助的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奥巴马一定没读过经济学,他难道不知道资本的本性就是逐利么?资本家的本质就是搞钱,金融危机前动辄上千万的年薪,现在缩减到了50万,美国消费那么高,资本家们也上有老下有小,还要养老婆。这不是逼资本家造反么。当然还有第2条路:逃出美国,资本家走了,资本还留着住么?奥巴马一定没听说过:“己所勿欲 勿施于人”。

  2:企业必须优先用美国员工,然后才考虑外国员工:谢谢美国帮中国培养人才,培养完还怕这些天才们留在美国不回去报效祖国。这一条分明就是把高级工程师、科学家、艺术家往中国、印度赶么。中国,印度每年多少万人留学美国,大部分没回来,还不就因为物质条件,研究条件,机会比国内多,这下不想回来也得回来了。把有本事的人挤出美国。

  3:8000亿国家财政投入的救市计划:完全照搬他前任—小布什的救市计划,毫无新意可言 。小布什的5000亿计划至今看不到任何收效,美国所有的经济指标继续走底:超过10万亿美元的美国国债、第四季经济萎缩3.8%、64年来最多的失业人口、负债总和是资产360%的金融业......这8000亿能救得了积重难返的美国经济?民主党占多数的美国国会对此计划尚疑虑重重,即使通过后奥巴马还得去想上哪找能借8000亿给他的人。三大美国国债购买国:沙特已经把美国国债抛得差不多了,中国政府已经放了话:买不买看我们自己需要,就剩小日本了,估计小日本看其他2家按兵不动心里也会直打鼓。

  4:优先购买美国货计划:1月28日美国众院在振兴经济方案中添加“买美国货”这一条款的“导火索”以来,欧盟和加拿大就“炮火齐发”。1月29日中国和德国联合声明中‘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赫然在目。加拿大总理哈珀二十九日在回应美国所谓“购买美国货”(buy American)条款时强调,世界各国都对此表示极大关注,我们期待美国尊重自己的“国际责任”。 欧盟贸易委员的发言人彼得.鲍尔说:“如果一项禁止在美国领土上销售或购买欧洲产品的法案获得通过,我们绝不会袖手旁观,视而不见。”2月5号为了平息各方怒火奥巴马不得不改口:“我反对只买美国货!”。除了日本这个政治侏儒谁都不买美国的帐。

  5 :这不是政策是奥巴马的表现:就职典礼花了1亿5千万美元,紧接着不间断连赶10场舞会。很好很强大,大批美国人在金融海啸里被扫地出门,痛苦万份,别说舞会吃饭睡觉都成问题。你奥巴马到好,1亿5千万美元玩一天没了。肯定有大批美国人被电视上的奥巴马就职典礼感动得涕泪交加,尤其是看到15后面那么多0的时候。

  现在咱们就泡个茶,买包瓜子看奥巴马怎么折腾美国巴!
奥巴马是什么样的人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

巴拉克·奥巴马,1961年8月4日生于夏威夷,父亲Barack Obama, Sr.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Ann Dunham是堪萨斯州的白人。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85年到芝加哥参加社会工作。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非洲裔美国人。

1995年出版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 A Story of Race and Inheritance)。2004年,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题为“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 Hope)的政策演讲而引人注目。

巴拉克·奥巴马1996年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并连任三届。2005年当选美国参议员。美国黑人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是参选下任美国总统的热门人选之一,自从2004年当选参议员以来,他的名字在美国政坛迅速蹿红,受欢迎程度堪比影视明星。

最近,一则有关奥巴马幼年经历的传言在网络媒体迅速传播,虽然证实为谎言,但也从侧面折射出,奥巴马竞选总统之路,注定与他的身世密切相关,因为他的故事已经成为吸引选民的招牌。

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网络版28日揭开奥巴马身世的许多内情,比许多美国选民迄今知道的更多、更具体。

母亲

奥巴马的父亲老奥巴马是肯尼亚人,母亲安·邓纳姆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两人婚姻没有维持多久,只生下奥巴马一个孩子。后来奥巴马随母亲与继父在印度尼西亚生活4年。

邓纳姆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后来随父母移居夏威夷。在夏威夷,邓纳姆与肯尼亚留学生巴拉克·奥巴马(老奥巴马)相遇并结婚,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巴里,即如今的参议员奥巴马。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随着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深造告终。

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罗罗·素托罗结婚,并于1967年来到印尼,也把6岁的巴里带到印尼。

最近传出关于奥巴马的谣言是,奥巴马在印尼生活时,曾在一所极端宗教主义学校就学。但事实是,那只是所普通宗教学校。听到这种谣言时,最惊讶的要属奥巴马母亲的生前好友朱莉娅·苏尔亚库素玛。

苏尔亚库素玛现年53岁,是印尼最著名的女权主义者之一,出版过许多作品,批评极端宗教主义。苏尔亚库素玛说,邓纳姆是一名自由主义者和人道主义者,能说一口流利的印尼语,喜爱印尼文化,虽然对宗教感兴趣,但没有加入任何宗教。

在苏尔亚库素玛雅加达住所的咖啡桌上,摆放着一本相册。相册记载着欢乐时光,照片中的邓纳姆一头活泼的卷发,身穿波希米亚风格的宽松服装,总是面带笑容。

苏尔亚库素玛说:“你知道,安(邓纳姆)是一名白人,虽然她告诉我,她有切罗基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血统。”据奥巴马所说,母亲家族一个远祖是纯种切罗基人。

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邓纳姆热衷于印尼民间妇女工艺品的制作,比如织布、编筐,成为个中能手。玛亚现在是夏威夷大学一名教授。

苏尔亚库素玛回忆说:“我们都是母亲,我们一起谈论,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与孩子分离有多么难过,但她(邓纳姆)更关心对巴里(奥巴马)的教育。”

奥巴马青年时到印尼看望母亲,苏尔亚库素玛初次见到这名未来参议员。她说:“邓纳姆为他骄傲。我记得,当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月刊历史上首位黑人社长时,邓纳姆充满骄傲。”

邓纳姆1995年死于卵巢癌。

父亲

父母分手后,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

尽管与父亲相处时间不长,但遗传自父亲的肤色,在他的政治生涯中成为一面旗帜。他的回忆录1995年首次出版,名为《父亲的梦想》。从政后,奥巴马借用了父亲的名字(巴拉克),在每天别人对他的称呼中,感受父亲留下的烙印。

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小村庄,当过放牛娃,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去美国读书,与邓纳姆相遇,生下奥巴马。

奥巴马的祖母和许多亲戚如今仍住在那个小村庄,老奥巴马1982年因车祸去世后也埋在村内。1992年时,奥巴马初访家乡,把未婚妻领进门。

老奥巴马的生平比较复杂。他在肯尼亚时就娶了第一个妻子柯齐亚,并育有两个孩子,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

按照奥巴马的说法,父亲从没真正离开柯齐亚。但邓纳姆说,老奥巴马确实与柯齐亚分开,但“由于结婚时是一个乡村婚礼,所以也没有文件证明离婚”。

老奥巴马和邓纳姆在夏威夷的婚姻也许也没有适当的文件证明。奥巴马在回忆录中说:“这段婚姻如何开始和何时开始依然弄不清,有些细节我永远没勇气弄清。”

老奥巴马离开邓纳姆和两岁的儿子去哈佛读书后,后来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非洲。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在肯尼亚为他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死于车祸。

但是,老奥巴马还经常探望柯齐亚。一名亲戚解释说,根据传统,柯齐亚还是他的妻子。老奥巴马还与另一名肯尼亚妇女生下一个儿子。

梦想

奥巴马身世复杂、经历坎坷,但长大后,在芝加哥市组织慈善事业,逐渐积累名声。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社长。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

奥巴马之后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当年,他赢得国会参议员选举,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联邦参议员。

苏尔亚库素玛说:“你知道,拥有一个白人母亲、一个黑人父亲,还到过印尼,这使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容易对各种人产生认同感。”

一些美国社团把奥巴马当作一种证明,融合可以超越种族。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公众政策研究人员威廉·高尔斯顿说:“我认为,美国选民已经准备支持具体表现美国梦的领袖。”

弗吉尼亚大学政治学教授拉里·萨瓦托认为,奥巴马公布自己身世可以吸引选民,无论存在何种争议。萨瓦托说:“美国人喜欢成功的故事。”

苏尔亚库素玛说,她可以想像到奥巴马母亲的“热烈表现”,“如果她知道巴里,她的孩子在竞选美国总统,她会有多么骄傲”。

奥巴马目前在宣布参加总统竞选的民主党人中,支持率排在第二位,仅次于前第一夫人、纽约州联邦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

奥巴马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做个对比:
  奥巴马:
  分析人先分析性格,这是惯例。

  从大的方面看麦凯恩和奥巴马的性格。

  按内向、外向划分,麦凯恩是外向型,奥巴马是内向型。

  按活泼型、力量型、完美型、和平型四种类型划分,麦凯恩是力量型为主,另有较多的活泼型成分;奥巴马是比较典型的完美型,另有较明显的力量型成分。

  奥巴马喜欢思考,注重逻辑推理。

  麦凯恩具有精明果断的外表,奥巴马具有深沉细致的实质。

  奥巴马平和而刚毅,麦凯恩豪爽而耿直。

  奥巴马属于坚劲之人,本来他的本性是喜欢攻击社会的弊端,眼睛爱盯着阴暗面,以讦为直,不宽容,但经过自我修养,已经克服了这些缺点,现在的主要标志是追求准确、端正,以有远见卓识、有所创造、深刻、细致、确切、精当自豪。

  麦凯恩经常是感觉紧张的,他要经常保持精力充沛的形象;奥巴马是持续的不轻松,但不到紧张的程度。只要睁着眼睛,他的大脑就不会休息,他有点分不清工作与休息,似乎工作也是休息。

  奥巴马属于内向思考型,主意拿得正,别人很难影响他,除非对方有严密的逻辑或可靠的证据。

  按照S、E、Z、H、N五种类型类型划分,奥巴马属于S型人,又叫内闭性气质。特点是清楚地区分自己与别人,爱思考,认真,不大宽容。麦凯恩属于H型人,又叫自我显示型性格。特点是喜欢盛大的场面和显赫的气氛,表情较丰富,能夸张,总想让别人重视自己,缺乏持久性。

  一个人的自尊心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是个十分重要的内容。麦凯恩的自尊心建立在自己勇敢、独特的基础上,奥巴马的自尊心建立在自己善于思考、见解深刻上。

  奥巴马的批判进取心强而情绪克制。麦凯恩的自我放纵心强,总想逞能逞强炫耀于人。
  奥巴马的性格是明显的内向型。这就是说,他是那种不喜欢暴露真实思想和情感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倾向于自己慢慢消化。许多人以为内向型性格就是不爱说话、不爱交际,其实虽然喜欢说话但从来不暴露自己的思想感情者,不能算是性格外向;而许多性格内向的人的确是善于社交的好推销员。内向性格的人仍然很可能是能说会道的,伶牙俐齿,也能够滔滔不绝,也能够高谈阔论。判断性格外向内向的标准,要看他是主动地暴露思想感情,还是情不自禁地流露思想感情。奥巴马不管多么能说会道,善于演讲,当他主动展示自己的思想观点时,宣扬或交流的目的性是很明确的,这与情不自禁地暴露思想感情完全是两回事儿。
  内向型性格的精神动力,一般来源于内心世界,而外向型性格的精神动力,往往来源于外部世界。内向型性格需要从自己的内心吸取精神营养,外向型性格需要从外部世界吸取精神营养。因此,内向型性格者需要比较多的时间独处,而外向型性格者独处时很容易感到寂寞苦闷甚至憋得慌——特别是那种轻浮型、轻佻型外向者。奥巴马绝对是经常需要时间独处的人,他需要在独处的环境中理清纷乱的思想。只有把思想清理出头绪后,他才镇定而自信地出现在别人面前。他经常是胸有成竹的样子,就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思想主张是什么,很明白事情应该怎样做。

  奥巴马是个相当有深度的人。

  我看见过十几位美国总统的笔迹(都是发表在书报上的复印件),我认为其中思想最深沉、最深邃的是尼克松。听说美国人因为水门事件而对他评价很低,其实这只是道德问题,道德问题与思想深度完全是两回事儿。奥巴马的性格不像尼克松那么内向,平时的表情也不像尼克松那么深沉,凭笔迹可以断定,奥巴马的思想深度是类似于或接近于尼克松的。当报刊上、电视上充满奥巴马竞选总统时的微笑面孔时,须知这并不代表他的本质。

  麦凯恩和奥巴马都是有雄心壮志的人,但在这三个方面是不同的。

  麦凯恩的雄心壮志缺少深思熟虑的基础,所以在远见卓识方面也明显逊一筹。对于他来说,远见比较少有,可能有些卓识。即使卓识,那也应该是灵感爆发似的突然一闪而已。他有很好的直觉,对眼前的情景判断简洁明快。

  奥巴马的雄心壮志是建立在性格深沉的基础上,不张扬,也许亲朋好友都不知道。他的雄心壮志不仅深思熟虑,而且具有老谋深算的特点和性质。

  两个人的理想和抱负都是很大的,但具体内容不同,大与小是无法比较的。

  理想的无私性方面,麦凯恩比较无私,这就是说,麦凯恩更容易为理想牺牲自我,而奥巴马更倾向于把自己和理想紧紧地绑在一起。

  从理想的内容具有的性质而言,麦凯恩的理想较具有声势浩大、场面显赫、万民敬仰等性质,也就是说,他的理想属于成就、事实、业绩的性质,具有偏重于形式的性质,他在意的是眼前民众对自己的看法。奥巴马的理想较具有深层次的历史意义和社会意义,他对暂时性的声势浩大、场面显赫、万民敬仰之类不大在意,他更重视自己对历史、对社会的深远影响,重视后代人怎么评价自己即未来的历史怎么写自己。

  很明显,麦凯恩如果当选美国总统是不打算对美国的现行政策做重大改变的,他的思维视野、精神注意力仅仅在如何维护美国的利益方面。如果他要改变,那一定是情势很明显应该改变了。

  奥巴马如果当选为美国总统则一定努力对美国的现行政策作出重大改变。对于奥巴马来说,如果身为美国总统而不留下醒目的个人政治标记,那他会觉得太对不起自己了。

  现在又流行九型人格的分类法。这样分,奥巴马是一号人格完美主义者,麦凯恩是八号人格保护者。

  从人格特征来说,麦凯恩具有演员的性质,其风格是大吼一声,突然亮相,在举世瞩目、万众惊羡的场面中演示自己的才能和杰作。

  在麦凯恩的思想意识里,他觉得周围的环境经常需要他展示自我。获取朋友的信任需要展示自我,赢得大众的信服需要展示自我,威慑敌人同样需要展示自我。

  奥巴马的人格特征具有军事统帅的性质,其风格是暗中调兵遣将,出其不意,对对方的打击又准又狠,等到世人恍然大悟的时候,胜卷已经牢牢地攥在他的手里了。从这种意义上理解时,我们可以把他的人格理解为阴谋家、野心家类型;但这样做必须把阴谋家、野心家这样的词汇所具有的贬义舍弃掉。他的目标是最后的胜利,不是眼前一时的场面煊赫,他要把别人彻底征服,让世人心悦诚服,而不是被临时煽动起来的情感所鼓惑——他深知巨大的希望之后若是随之而来的是失望,那场面将更悲惨。他的内向型性格决定了他的精神驱动力无须借助于别人的情感反应来支撑,他的深思熟虑性格决定了他不会像麦凯恩那样喜欢沉醉于眼前的美好景象。

  麦凯恩是个强烈的爱国主义者,他作为总统毫无疑问会坚定地捍卫美国的利益。对任何侵犯美国利益的人,他唯一的反应方式就是迎头痛击。在这方面,麦凯恩更像是个拳击手。

  质疑奥巴马的爱国心是毫无实际意义的选举战术,但奥巴马对侵犯美国利益的人和事,反应不会像麦凯恩那么鲜明,那么简单,或许他仍然会和对方握手言笑,但他心里一定想的是“我总有一天要活剥你的皮!……”他很可能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战术来制服对方。

  中国人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皇权专制,形成了一种名曰“忠诚”的道德标准。所谓忠诚,具有盲目信仰、盲目信赖的含义。直到今天,一个人是否具有忠诚的品质,依然是一个十分重大普遍的问题。用这个标准衡量麦凯恩和奥巴马,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麦凯恩具有忠诚的道德品质,这就是说,麦凯恩对自己喜欢的上级或权威偶像之类的人物,比较容易产生忠心,说一不二,忠心耿耿,不会变心。他对自己喜欢的上级或权威偶像之类的人物究竟是否正确,是否代表真理和正义,较少怀疑。

  奥巴马不具备忠诚的品质,这就是说,让奥巴马盲目地忠于任何人都是难以办到的事情。如果要说忠诚的话,他只忠于自己。从价值的角度看,奥巴马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可以以士兵、随从者的身份参加某种事业,也可以忠诚地与别人合作做事,但他不会盲目信赖、盲目服从任何人。他既不轻信,思想上一旦产生了怀疑就不会盲目服从。在奥巴马看来,私人关系归私人关系,事业归事业,是非对错则是另一回事情,奥巴马决不肯把这些不同的事物混在一个锅里煮。

  现在我就报刊上美国笔迹学专家的分析结论谈谈我的看法。

  有报刊说“奥巴马有魅力 麦凯恩重理想”。

  我认为,说奥巴马有魅力没错,说麦凯恩重理想就错了。

  从有没有理想的角度评论两位总统竞选人,恰恰应该说奥巴马是有理想的人,变革就是他有理想的具体体现,没有理想,如何变革?

  麦凯恩如果当选为美国总统,无论从哪方面都不会有重大变化。就算他会采取一些比较严厉的反对腐败、加强法制管理的措施,也不能说这就是理想——只有在非常腐败、法制混乱的国家里才能称之为理想。只打算修修补补不能算理想,至少立志做比较大的变革、使社会发生比较深刻的变化才能算理想。

  有人说麦凯恩是个有理想及野心的人。

  理想和野心如何区别,有时候真不容易。一个人想当宇航员,是理想还是野心?想当总统,是理想还是野心?

  我认为,理想与野心的区别,重要的一点在于动机是为公众利益还是只为个人的私欲。

  从这一定义出发,我认为,说麦凯恩有理想及野心是不正确的,只能说他是有强烈的突出自己的欲望。说奥巴马有理想及野心才是正确的,他的确是既有理想又有野心。

  奥巴马和麦凯恩是左撇子,左撇子与一般人相比,总有怪异之处。

  三、动机和潜意识对比

  奥巴马爱真理,爱正义,爱公平,爱秩序。

  麦凯恩爱成就,爱效率,爱荣誉,爱表现出形式上新奇的自我。

  奥巴马属于进取者,麦凯恩属于表现者和指挥者的混合类型。

  奥巴马的注意力经常集中在自己的事业成就上,麦凯恩的注意力经常集中在自己的情感感觉上。

  奥巴马属于思想者,麦凯恩属于集权者。

  奥巴马按理论和逻辑做事,麦凯恩按感觉和感情做事。

  思想境界可分出实利境界、是非境界、功名境界和寡欲境界四种。麦凯恩和奥巴马都处在功名境界,但同样是功名,性质含义有差别。麦凯恩偏重于眼前的显赫,奥巴马偏重于历史的深远意义和永久性。

  有人说麦凯恩能采取一些人们意想不到的行动,我希望注意他这样做时的动机。

  麦凯恩具有表演者的人格特质,具有强烈的创造欲望,他希望与众不同,因此,他若采取人们意想不到的行动,动机应该是这两条。他在美国政治中扮演独行侠角色,就是天性即潜意识中不甘心默默无闻的表现。

  奥巴马会做出艰难抉择,冒着风险进行社会变革,因为他有这种雄心,动机明确——他认为这是自己的历史使命,是他自我实现的最佳方式。

  麦凯恩嘲讽奥巴马说:“假定自己是被历史选定在关键时刻拯救国家的人,借此谋求总统职位―――我不会这么做。”麦凯恩这么说,恰恰暴露出他对奥巴马很不理解。一个美国人,希望拯救国家而不谋求总统职位,这才是不可思议的呢。奥巴马就是认定国家需要拯救,而自己负有拯救国家的历史使命,他的目标是变革社会,如果仅仅当总统而不进行变革,奥巴马的兴趣就会减去一半,心目中有关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减少一大半。

  麦凯恩说奥巴马此前没有冒着被批评的风险去做变革的事情,而自己已经做过了——这并不能说明奥巴马是个说空话的人,恰恰说明他的性格谨慎、深沉。

  从笔迹来判断,奥巴马的确是个具有改革美国政治抱负的人。

  麦凯恩从根本上认为世界上充满了冲突,充满了威胁。中国过去是阶级斗争的弦绷得特别紧,麦凯恩是国家斗争、民族斗争的弦绷得特别紧。他对军事冲突、武装冲突十分敏感,如果他当选为美国总统,其注意力集中在国外而不是国内,这是基本可以肯定的。他是顽强的,坚强的,首先是个斗士,具有好斗的天性,不服输,爱逞强。

  美国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拜登说美国当前需要的不是一个好军人来领导国家,而是需要一个英明的领袖,一个可以带领大家进行变革的领袖。从这一点来说,奥巴马是可以带来改变的领袖,而麦凯恩不是,决不是。

  奥巴马主张美国要做“超级明智强权”,这其实已经透露出他的重大变革中将要采取的国际政策的实质性内容,说白了,就是要改善与盟国的关系,改善与联合国的关系,减少我行我素,尽量避免唱独角戏。

  麦凯恩不按牌理出牌、个人风格鲜明、特立独行的性格,敏感的天性,表明他容易主动挑起冲突,他喜欢用武力教训别人,崇尚强权,他说的爱国,维护美国的利益,其真正的含义在此。奥巴马声言自己将是一个强悍的领袖,其实,至少在表面上他无论如何比不上麦凯恩强悍。

  奥巴马誓言改变美国政治,要导正美国方向、赢回国际对美国的尊敬,其动机是真实存在的;说他不爱国,说他要削弱美国,这话肯定与事实不沾边,奥巴马的动机肯定是要让美国更强大。

  麦凯恩的思想意识里,动机往往是控制和权力,控制环境,控制周围人对自己的态度。控制就需要权力,因此控制问题与权力问题密不可分。马斯洛的动机需要五种层次,分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麦凯恩的精神需要核心显然是尊重的需要。他的尊重需要里混合着安全需要的性质:要让人尊重就需要优越于人,一旦优越于人的地位动摇或受到威胁就没有了安全感。

  出于被尊重的需要,麦凯恩需要经常让别人看起来是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需要经常感受到被尊敬,需要得到各阶层特别是上流精英人士的认可。如果内心有什么事使他不安,他倾向于把它藏起来或者努力把它视为不存在。

  对于麦凯恩来说,只有在自己能够有效地控制局面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是安全的。

  麦凯恩的归属需要从属于尊重的需要。麦凯恩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独立人士,他一定要留在组织中或身处组织中。因为他很清楚,只有在组织中他才能发挥自己的才能,才能得到广泛的尊重,组织是他生活的舞台,是他唯一适宜生存的土壤。

  做事的时候,麦凯恩注重行动的效率、生产的效率,特别是产品数量、消灭敌人的数量等等。

  在组织中,麦凯恩无疑是强调服从,强调纪律,自己是上级的时候要求别人服从自己,自己是下级的时候也愿意服从上级,但他的条件或前提,是自己的下级远比自己的上级多;而在私人生活空间里,麦凯恩倾向于自由自在,随意发挥自己的个性,不死板,不教条,接待朋友和熟人,他明显地热情、快乐,他自己是活泼乐观大方的,也希望对方活泼起来。

  虽然麦凯恩是个模范军人,信奉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但即使在军队中,如果上级没有给予他足够的重视,他总会有意给上级出点小难题,以便引起对方的注意;此时他会感觉到破坏纪律原来是很能给人带来快感的事情。他不是只知机械服从命令的机器,总是要求给自己表现的机会,这是因为他的潜意识中具有演员、表演者的本质。

  奥巴马的动机显然是成就,他要的是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成就证明自己的不同凡响。他的动机需要排在首位的显然是自我实现,即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别人的尊重只能排在第二、第三位。一般来说,甚至与最亲近的朋友、家庭成员的亲密信赖关系在奥巴马看来也比泛泛大众一时的尊重更值得珍惜和重视,因为他觉得与那些理解自己并且完全可以信赖的人做思想方面的深刻交流既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也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奥巴马很需要被别人理解,他需要摊开内心的不安与可靠者协商,但他决不需要被很多人理解。他认为一旦被许多人理解,就证明自己不是最优秀的了。

  与几乎所有的人一样,奥巴马也需要别人的尊重和感激,但他需要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尊重和感激,万众欢呼的盛大场面在奥巴马眼里只是过眼云烟,镌刻在史册上的永久评价才是值得追求的价值。由于这种追求和价值观,奥巴马始终潜藏着向命运挑战的欲望,也因此才有担任领导职务作统帅的意愿。

  因此,在麦凯恩的潜意识里,自己必须随时在公众眼里像个样子,必须随时保持光辉形象。而在奥巴马的思想意识里,他首先要求自己精密准确地把事情做好,做完善,即使暂时被公众误解,也不必在意。

  论私心,麦凯恩随时可以牺牲自己,可以付出利益,而奥巴马比较谨慎,注重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轻易付出,不让别人随便占自己的便宜。麦凯恩对朋友豪爽慷慨,对陌生人也较乐于施舍,奥巴马的同情心和怜悯心不如麦凯恩那么容易打动,他更认为简单的施舍并不是帮助贫弱者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必须从根本上制定法律政策以及采取其它措施才能解决问题。麦凯恩对别人的爱容易有具体、形象的特点,而奥巴马对别人的爱比较有博爱、泛爱的特性,这是抽象的爱,也是根本的爱、理性的爱。正是在这种抽象的、高层次爱的基础上,自私与无私融合起来了,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同时也就是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一切都统一起来了。这个道理,许多人是不懂的。

  奥巴马的思想意识及潜意识无疑具有完美主义者倾向,无论什么都坚持高标准要求自己,这种特点使他能够自律,能经常较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看问题冷静、理智、客观。当他用平易近人的微笑接待别人的时候,显然是由于理智的制约而降低了衡量别人的标准。一方面,他努力使自己更优秀,竭力拉大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另一方面,他又经常想用高标准要求别人,希望帮助别人提高。

  麦凯恩经常保持的精神状态显然更像个雄心勃勃的斗士。他习惯于以勇士自居,以别人的保护者自居。保护别人,使他体会到自己的优越,使他自豪,使他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他勇于挺身而出,敢于仗义直言。潜意识里,他喜欢充当神圣法律和正义的执行者,在执行神圣任务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随之庄严伟大起来。

  奥巴马经常具有的精神状态似乎更像个孤身挺进的探险者,其自我感觉总是与绝大多数人具有不小的距离,他的思想意识深信万事均须依靠自己,他希望承担起更大的历史使命,希望创造辉煌的成就,如果说他也会热衷于追求权力,那仅仅是因为他知道权力是自己实现理想目标必不可少的工具。

  麦凯恩属于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遇到邪恶的人和事会奋不顾身。麦凯恩的斗争对象常常是眼前的,具体的。

  如果说麦凯恩在潜意识里经常给自己的定位是神圣的执法队,那么奥巴马给自己的定位经常是法律的审查官。奥巴马关注的焦点经常是法律是否公正。对眼前具体的邪恶,他倒容易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因为他更关心的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麦凯恩在动机需要方面达到的阶段是尊重的阶段,自己在他人眼里的形象,他人对自己的尊重,是最重要的。本来他已经得到了许多人的尊重,但他的动机需要没有继续向上升华,而是扩大了尊重的需求。

  奥巴马是个在动机需要达到自我实现阶段的人。

  有些资料透露,奥巴马在参加总统竞选之前在国会里并没有突出的表现。如何理解这一点呢?没有突出表现并不能说明他是个平庸的人,不能说明他没有强烈的进取之心。这恰恰表明他不是演员型的性格,他的思想和感情是相当内敛的。他其实一直在不声不响地积蓄力量。

  你可以认为麦凯恩是把当总统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但你不能认为奥巴马也是这样。总统的职位在奥巴马心目中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但只是工具,只是跳板,有所作为才是奥巴马最终的人生目的。

  人类自古以来能够达到自我实现阶段的人很少,所以能够理解自我实现者思想感情的人也很少。这种人把最大限度地施展、发挥自己的能力为最大快乐,以工作为快乐,以做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为快乐。他们对自己的看法、评价极其稳定。

  麦凯恩的安全感以保持自己的优越为基础。

  奥巴马一般只关心社会的事情,公众的事情,本质性的事情,一方面他希望改变社会历史,引导大众,另一方面,他又自觉地担当起社会道德守护者的责任,细致地分析着、监督着全社会。

  本节最后,我仍然对美国笔迹学专家的分析作一评论。

  奥巴马签名的时候,把他的姓氏第一个字母O用d的竖切割成两半。

  有些美国笔迹学专家认为,这可能与奥巴马的父亲在他年幼时离开家有关;有的则认为是表明他有两个不同世界,体现了奥巴马继承了白人和黑人的两种血统。

  我的分析是,这表明他的潜意识里,对自己的家族过去的历史缺乏带有尊重意味的敬畏,同时有一种强烈的征服欲望,把他的整个家族当作征服对象,征服的方法就是让自己的成就超过整个家族,出人头地,也就是中国人最常见的光宗耀祖。这正是对家族的自卑产生的自尊,即因为出身于这个家族而自卑,因为自卑又立志要改变这种状况,改变历史,然后因为具有这种志向而自尊。他的这种写法,还同时混合着创造欲望和对自己创造能力的自我欣赏。

  四、为人处世对比

  麦凯恩愿意先相信别人,奥巴马宁可先怀疑一切。

  奥巴马各种情况下都是自己拿主意,麦凯恩在混乱情况下说不定会听谁的。

  麦凯恩比较容易看重表面现象,奥巴马注重实质,坚持实事求是。

  麦凯恩不能忍受不确定状态的焦虑煎熬,奥巴马在不能确定的状态下依然能够冷静沉着。

  麦凯恩是性情中人,允许自己在某些情况下不讲理,如果他能在某些场合通过胡搅耍赖的办法占点便宜,他会很高兴,认为这表明自己聪明能干;奥巴马是理智型人,无论任何时候都需要有合适的理由、至少是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做支撑。

  麦凯恩尊重隐私,是认为人们不应该看重彼此的隐私,不觉得不屑于计较;奥巴马尊重隐私,是希望大家都穿好裤子把屁股藏起来,防卫的意识很浓。

  麦凯恩与奥巴马都很重视隐私。麦凯恩虽然属于外向型性格,但他的表演性特征使他一贯像演员一样只在舞台上把最好看的一面给别人看。奥巴马的精神驱动力来源于自己的内心世界,对自己的评价不求助于外部环境,所以无意进行“化妆”,但他认为自己的事情归自己管理和负责,没有必要告诉别人。

  奥巴马从潜意识里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各自独立的,因此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隐私,自己也尊重别人的隐私,这样就与每个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典型的内向型性格特征。他不习惯全部展示自己的全部,并且认为这样做没必要。他不希望大众太了解他,不想让人们知道有关他的过多的情况。所以人们容易有一点奥巴马个性模糊的认识。其实奥巴马很需要有几个知己,一般不会超过三、五个,和知己进行深层次的思想感情交流,使用非常准确的语言词汇来剖析彼此的思想情感,加深对自己的认识,是奥巴马最珍视的人生幸福之一。而笔迹显示现阶段他的确拥有这样的知己。

  正因为奥巴马具有根深蒂固的平等意识,所以能在社交中适应各种人,处世的圆滑根源在此。真诚地尊重他人,是赢得他人尊重的不二法门。

  麦凯恩没有平等意识,他不能容忍自己不优越于别人的情况,不能忍受别人比自己更耀眼的状态。他的政坛独行侠风格,正是他潜意识里以身为普通民众为耻、以与别人一样为耻的具体表现。他的创造精神,他的英雄情结,都是以这种不甘平庸的情结为基础的。麦凯恩是不愿意与别人进行深层次思想感情交流的,尤其不愿意直面彼此的内心世界,他回避太亲密的接触——他这样做的深层次原因即潜意识的原因,是因为他在这方面无知,既没什么好谈,又害怕被别人发现自己无知。麦凯恩喜欢用身体语言做辅助手段来表示情感,比如拍拍对方的肩膀等。

  麦凯恩缺乏尊重别人的潜意识。他总是希望自己是出类拔萃的英雄,而别人只是热烈欢呼英雄名字的平民,是喽罗,是助手,是合作者;若不然,就只能是敌人。

  即使是熟人朋友,麦凯恩也是不畏惧彼此之间发生正面冲突的。相反,他感觉直来直去的冲突倒是简明有效而且令人痛快的沟通方式。即使与朋友大打出手,麦凯恩也能够随着一阵哈哈大笑而与对方握手言欢,并且保证今后心无芥蒂。

  奥巴马不愿意与熟人朋友发生正面冲突。他先会设法沟通,说服对方,失败以后也可能会隐忍,会回避矛盾,结果彼此的关系可能逐渐冷淡甚至最终分手。即使是亲友之间,凡是比较重大的冲突,在奥巴马心里都会留下不易消除的疤痕,从此增添几分感情的生疏。

  斗争的激情使麦凯恩相信自己是强有力的,但经常保持激情也使他无法形成质疑自己的观点和做法是否正确的良好习惯。他的感官主要是眼睛和耳朵,眼睛的用处是警惕地盯着对手,寻找着对手的弱点,一边盘算着怎样狠狠地一击而使对方倒地不起,耳朵的用处是倾听大众惊羡自己而发出的啧啧声,赞叹声,从而能在精神上不断获得新营养。

  麦凯恩显然具有英雄情结,充当英雄人物根置于他的潜意识。崇尚强者,以强者自居,以硬汉自居,这使他比较具有进攻性。其实他的策略就是一贯倾向于以攻为守。他喜欢那种高度投入、紧张兴奋的生活情调,喜欢寻找快乐。他非常自信,感觉好象自己无所不能。

  加强活动性,努力开朗活泼,找乐子,寻刺激,以此消除经常性的紧张带来的疲劳感。

  是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凄惨形象。
奥巴马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奥巴马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靠‘纳税者’里的中间群众获取权力,奥巴马很可能会是个好总统;但如果是‘寄生者’的选票把他推进白宫,就难讲了——至少在经济政策上是这样。 “America,it is our moment(美国,这是我们的时刻)!” 6月3日,民主党初选的最后一天。当晚,蒙大拿和南达科他两州的计票程序尚未完全结束,民主党黑人竞选人巴拉克·奥巴马已经在集会上对着欢呼的支持者这样宣布。 6月7日,奥巴马的对手希拉里宣布停止竞选,呼吁她的支持者全力支持奥巴马。不过希拉里还是留了一手,说她的参选将使下一场女性竞选总统的道路容易些。似乎她四年后(或八年后)还要卷土重来。 “民主党选出了有色人种总统候选人”——黑人老诗人玛雅·安杰洛在电视里用了“colored people”这一说法,或许这只是老辈人的话语习惯,不过听上去像是与华人等少数族裔共享荣光。 现在的第一个问题是:美国人是否作好了接受一位黑人总统的准备? 最近的民意调查表明,70%的被调查人表示,他们不在意黑人当总统。据笔者的观察,也觉得大多数美国人对接受黑人总统并无心理障碍。2004年小布什争取连任时,还有一些民主党人说:这家伙要是再选上,我就移民加拿大!(当然也是说说而已。)不过,奥巴马当总统,只怕没人会起移民外国的心。 接受黑人总统没问题;什么样的黑人总统更容易被接受,却是另一回事。 如果是共和党选出黑人候选人,左倾者碍于他的肤色,右倾者基于他的政策,多少都会投他一票,那就比较容易选得上。 其实共和党一直在玩这一招。民主党长期控制国会,共和党总统提名的官员,特别是终身职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往往很难通过。老布什当总统时,就提名黑人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为大法官,成功地给最高法院塞进一张保守派的铁票。小布什第二任时,因为伊拉克战争在国会争议很大,他就提名康多莉扎·赖斯为国务卿,又是黑人又是女性,双重政治正确。希拉里在参议院听证会上多问了赖斯几句,结果连一贯支持她的一些黑人名流都表示不满。 愚意以为,美国先选出一位共和党黑人总统,然后再选出一位民主党华人总统,这样的顺序比较稳妥。 那么,奥巴马这次是否选得上呢?这是现在的第二个问题。 美国这次总统大选,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四色问题”。笔者将美国选民分为两大类四大块。按纳税与否,选民可以分为“纳税者”和“寄生者”两大类。“纳税者”里又可按教育程度,分为白领和蓝领两大块。“寄生者”则可以分为吃国家福利的“阿黑”和吃父母本钱的“阿青”(大学生)两大块。 “寄生者”历来投票愿望很低,“阿黑”觉得不干他的事,“阿青”对约会和学业更感兴趣。当然,按古典民主理论,“寄生者”根本就不应该有投票权。有恒产者才有恒心,连生产劳动的经验都没有,他们拥护的政策必定很可疑。因此,两党的竞选,通常就集中在争取“纳税者”里的中间群众。 现在民主党一边是大学毕业的白领加上工资较高的工会蓝领,共和党一边则是广大的教育程度较低、文化上比较保守的穷蓝领。奥巴马给人的印象,毕竟是哥伦比亚和哈佛培养的精英分子,在白领中认同感很强;但要争取中间群众,就不一定争得过军人出身的麦凯恩。到目前为止,民调结果还不能表明奥巴马在中间群众中有明显优势。单靠“纳税者”,他有输掉的可能。民主党上一次的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也是以东部精英的身份出马竞选,但是输掉了中间群众。 民主党也可以走另一条路:引入新选民,扩大选民基数。与克里不同的是,奥巴马这次把“寄生者”动员起来了:他的肤色使黑人们激动;他的年轻令学生们冲动。如果“阿青”和“阿黑”倾巢出动投奥巴马的票,即使失去“纳税者”里的中间群众,奥巴马也会赢。 奥巴马本人应该说头脑还是很清醒的。如果靠“纳税者”里的中间群众获取权力,他很可能会是个好总统。如果是“寄生者”的选票把他推进白宫,就难讲了——至少在经济政策上是这样。 不过,不管奥巴马会通过什么路径当上总统,哪怕他到了11月最后还是没选上,他也已经创造了历史。 今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最后一天,8月28日,就是正式宣布奥巴马为该党总统候选人的日子,正是马丁·路德·金博士“我有一个梦想”讲演四十五周年。在金博士讲演时,当年还是学生的现众议员约翰·刘易斯就站在他旁边。他对记者说:“我可以想像金博士一定非常快乐,他会不停地赞美神赐的恩典。”金博士的呼声,如今已汇成历史潮流.
奥巴马是个什么样的人

奥巴马是个怎样的人?

  一个几年前还名不见经传、并无多少政治履历的非洲裔美国人,何以能够在短短时间内跃升为美国人气最旺的政治明星

  “奥巴马”这个名字,如今在美国已成为首屈一指的政治品牌。其蕴藏的巨大能量,一次又一次突破人们的预期,不断为美国政治史创造新纪录。

  近来,贝拉克·奥巴马不仅在2月5日“超级星期二”选战中与政坛老将希拉里·克林顿平分秋色。最近,他又连胜8场,在2月19日威斯康星和夏威夷的预选中也有很大胜算。奥巴马与希拉里的攻守形势已完全逆转。这一切都证明,奥巴马不仅拥有非凡的政治魅力,而且具有相当的政治实力。用美国的政治术语来说,就是“可选性很强”。

  淡化肤色是高招

  奥巴马并非首个竞选总统的非洲裔美国人,但却是离总统宝座最接近的一个。与其他非洲裔候选人不同,奥巴马不打种族牌。这的确是个高招。

  突出肤色的确能够争取黑人选民的认同感,然而黑人在美国毕竟是少数,肤色政治的负面效果同样很大。在此次选举中,奥巴马并未将自己定位成“黑人竞选人”,而是“碰巧是生为黑人的竞选人”,其政治主张突出的是不同种族的团结与融合,并非争取黑人权利。

  这样一来,他左右逢源。预选首站艾奥瓦基本上是个白人州,奥巴马却一举获胜。在2月12日的“波托马克”预选中,他在白人选民中的支持率与希拉里不分上下,而且在白人男性选民中还占优。这都说明了不打种族牌的先见之明。

  缺乏经验反成优势

  与希拉里相比,奥巴马是个政坛新人,缺乏经验是事实。但在当前的美国政治氛围中,这并非是件坏事。在政坛涉足不深,就少了许多历史恩怨与是非。更何况,美国人当前人心思变,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他们最需要的是新面孔和新主张,对于大道理倒不一定有耐心去听。

  奥巴马把他与希拉里的竞争,描绘为政坛“新旧世代之战”,这固然是一种选举策略,却也迎合了美国新生代选民政治热情高涨的趋势。年轻选民已成为奥巴马的忠实支持者,他们代表了美国政治今后主要的变革力量。这一情形有点像越战时的1968年大选。当年民主党预选也出现了新老政客的对抗。在年轻选民的推动下,美国政治格局得以改变。

  演讲魅力堪比林肯

  支持者又何止求新求变的年轻选民。奥巴马的竞选集会,参加者少则数千多则数万,男女老少各种肤色的民众争相入场。只要奥巴马在台上振臂一呼,台下应者云集。这是在希拉里的竞选集会中难以看到的。环视当今美国政坛,能集演艺巨星和政治明星的魅力于一身者,也许唯有奥巴马。

  而这一切,皆归功于他的演讲魅力。美国历史上优秀的政治家,如林肯、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都是演讲高手。在传媒日益发达的当代,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能否感动选民、取得共鸣。

  奥巴马的演讲,既激情四射、振奋人心,又能保证言简意赅、主题突出。这种集传道士和推销员于一身的演讲技巧,再经过媒体的放大,便能产生明星效应。而相比之下,希拉里虽擅长辩论,却不善演讲,难以产生轰动效果。

  奥巴马的异军突起,让美国许多资深政治评论员一时摸不着头脑。的确,用传统政治学和历史学观点,很难解释清楚这一现象。在今年这场充满戏剧性的大选中,奥巴马究竟能走多远,我们并不知道。但他所代表的美国政治的新风潮,的确发人深思。
奥巴马是个怎样的人?

奥巴马是怎样的一名总统

做个对比:
奥巴马:
分析人先分析性格,这是惯例。

从大的方面看麦凯恩和奥巴马的性格。

按内向、外向划分,麦凯恩是外向型,奥巴马是内向型。

按活泼型、力量型、完美型、和平型四种类型划分,麦凯恩是力量型为主,另有较多的活泼型成分;奥巴马是比较典型的完美型,另有较明显的力量型成分。

奥巴马喜欢思考,注重逻辑推理。

麦凯恩具有精明果断的外表,奥巴马具有深沉细致的实质。

奥巴马平和而刚毅,麦凯恩豪爽而耿直。

奥巴马属于坚劲之人,本来他的本性是喜欢攻击社会的弊端,眼睛爱盯着阴暗面,以讦为直,不宽容,但经过自我修养,已经克服了这些缺点,现在的主要标志是追求准确、端正,以有远见卓识、有所创造、深刻、细致、确切、精当自豪。

麦凯恩经常是感觉紧张的,他要经常保持精力充沛的形象;奥巴马是持续的不轻松,但不到紧张的程度。只要睁着眼睛,他的大脑就不会休息,他有点分不清工作与休息,似乎工作也是休息。

奥巴马属于内向思考型,主意拿得正,别人很难影响他,除非对方有严密的逻辑或可靠的证据。

按照S、E、Z、H、N五种类型类型划分,奥巴马属于S型人,又叫内闭性气质。特点是清楚地区分自己与别人,爱思考,认真,不大宽容。麦凯恩属于H型人,又叫自我显示型性格。特点是喜欢盛大的场面和显赫的气氛,表情较丰富,能夸张,总想让别人重视自己,缺乏持久性。

一个人的自尊心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是个十分重要的内容。麦凯恩的自尊心建立在自己勇敢、独特的基础上,奥巴马的自尊心建立在自己善于思考、见解深刻上。

奥巴马的批判进取心强而情绪克制。麦凯恩的自我放纵心强,总想逞能逞强炫耀于人。
奥巴马的性格是明显的内向型。这就是说,他是那种不喜欢暴露真实思想和情感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倾向于自己慢慢消化。许多人以为内向型性格就是不爱说话、不爱交际,其实虽然喜欢说话但从来不暴露自己的思想感情者,不能算是性格外向;而许多性格内向的人的确是善于社交的好推销员。内向性格的人仍然很可能是能说会道的,伶牙俐齿,也能够滔滔不绝,也能够高谈阔论。判断性格外向内向的标准,要看他是主动地暴露思想感情,还是情不自禁地流露思想感情。奥巴马不管多么能说会道,善于演讲,当他主动展示自己的思想观点时,宣扬或交流的目的性是很明确的,这与情不自禁地暴露思想感情完全是两回事儿。
内向型性格的精神动力,一般来源于内心世界,而外向型性格的精神动力,往往来源于外部世界。内向型性格需要从自己的内心吸取精神营养,外向型性格需要从外部世界吸取精神营养。因此,内向型性格者需要比较多的时间独处,而外向型性格者独处时很容易感到寂寞苦闷甚至憋得慌——特别是那种轻浮型、轻佻型外向者。奥巴马绝对是经常需要时间独处的人,他需要在独处的环境中理清纷乱的思想。只有把思想清理出头绪后,他才镇定而自信地出现在别人面前。他经常是胸有成竹的样子,就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思想主张是什么,很明白事情应该怎样做。

奥巴马是个相当有深度的人。

我看见过十几位美国总统的笔迹(都是发表在书报上的复印件),我认为其中思想最深沉、最深邃的是尼克松。听说美国人因为水门事件而对他评价很低,其实这只是道德问题,道德问题与思想深度完全是两回事儿。奥巴马的性格不像尼克松那么内向,平时的表情也不像尼克松那么深沉,凭笔迹可以断定,奥巴马的思想深度是类似于或接近于尼克松的。当报刊上、电视上充满奥巴马竞选总统时的微笑面孔时,须知这并不代表他的本质。

麦凯恩和奥巴马都是有雄心壮志的人,但在这三个方面是不同的。

麦凯恩的雄心壮志缺少深思熟虑的基础,所以在远见卓识方面也明显逊一筹。对于他来说,远见比较少有,可能有些卓识。即使卓识,那也应该是灵感爆发似的突然一闪而已。他有很好的直觉,对眼前的情景判断简洁明快。

奥巴马的雄心壮志是建立在性格深沉的基础上,不张扬,也许亲朋好友都不知道。他的雄心壮志不仅深思熟虑,而且具有老谋深算的特点和性质。

两个人的理想和抱负都是很大的,但具体内容不同,大与小是无法比较的。

理想的无私性方面,麦凯恩比较无私,这就是说,麦凯恩更容易为理想牺牲自我,而奥巴马更倾向于把自己和理想紧紧地绑在一起。

从理想的内容具有的性质而言,麦凯恩的理想较具有声势浩大、场面显赫、万民敬仰等性质,也就是说,他的理想属于成就、事实、业绩的性质,具有偏重于形式的性质,他在意的是眼前民众对自己的看法。奥巴马的理想较具有深层次的历史意义和社会意义,他对暂时性的声势浩大、场面显赫、万民敬仰之类不大在意,他更重视自己对历史、对社会的深远影响,重视后代人怎么评价自己即未来的历史怎么写自己。

很明显,麦凯恩如果当选美国总统是不打算对美国的现行政策做重大改变的,他的思维视野、精神注意力仅仅在如何维护美国的利益方面。如果他要改变,那一定是情势很明显应该改变了。

奥巴马如果当选为美国总统则一定努力对美国的现行政策作出重大改变。对于奥巴马来说,如果身为美国总统而不留下醒目的个人政治标记,那他会觉得太对不起自己了。

现在又流行九型人格的分类法。这样分,奥巴马是一号人格完美主义者,麦凯恩是八号人格保护者。

从人格特征来说,麦凯恩具有演员的性质,其风格是大吼一声,突然亮相,在举世瞩目、万众惊羡的场面中演示自己的才能和杰作。

在麦凯恩的思想意识里,他觉得周围的环境经常需要他展示自我。获取朋友的信任需要展示自我,赢得大众的信服需要展示自我,威慑敌人同样需要展示自我。

奥巴马的人格特征具有军事统帅的性质,其风格是暗中调兵遣将,出其不意,对对方的打击又准又狠,等到世人恍然大悟的时候,胜卷已经牢牢地攥在他的手里了。从这种意义上理解时,我们可以把他的人格理解为阴谋家、野心家类型;但这样做必须把阴谋家、野心家这样的词汇所具有的贬义舍弃掉。他的目标是最后的胜利,不是眼前一时的场面煊赫,他要把别人彻底征服,让世人心悦诚服,而不是被临时煽动起来的情感所鼓惑——他深知巨大的希望之后若是随之而来的是失望,那场面将更悲惨。他的内向型性格决定了他的精神驱动力无须借助于别人的情感反应来支撑,他的深思熟虑性格决定了他不会像麦凯恩那样喜欢沉醉于眼前的美好景象。

麦凯恩是个强烈的爱国主义者,他作为总统毫无疑问会坚定地捍卫美国的利益。对任何侵犯美国利益的人,他唯一的反应方式就是迎头痛击。在这方面,麦凯恩更像是个拳击手。

质疑奥巴马的爱国心是毫无实际意义的选举战术,但奥巴马对侵犯美国利益的人和事,反应不会像麦凯恩那么鲜明,那么简单,或许他仍然会和对方握手言笑,但他心里一定想的是“我总有一天要活剥你的皮!……”他很可能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战术来制服对方。

中国人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皇权专制,形成了一种名曰“忠诚”的道德标准。所谓忠诚,具有盲目信仰、盲目信赖的含义。直到今天,一个人是否具有忠诚的品质,依然是一个十分重大普遍的问题。用这个标准衡量麦凯恩和奥巴马,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麦凯恩具有忠诚的道德品质,这就是说,麦凯恩对自己喜欢的上级或权威偶像之类的人物,比较容易产生忠心,说一不二,忠心耿耿,不会变心。他对自己喜欢的上级或权威偶像之类的人物究竟是否正确,是否代表真理和正义,较少怀疑。

奥巴马不具备忠诚的品质,这就是说,让奥巴马盲目地忠于任何人都是难以办到的事情。如果要说忠诚的话,他只忠于自己。从价值的角度看,奥巴马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可以以士兵、随从者的身份参加某种事业,也可以忠诚地与别人合作做事,但他不会盲目信赖、盲目服从任何人。他既不轻信,思想上一旦产生了怀疑就不会盲目服从。在奥巴马看来,私人关系归私人关系,事业归事业,是非对错则是另一回事情,奥巴马决不肯把这些不同的事物混在一个锅里煮。

现在我就报刊上美国笔迹学专家的分析结论谈谈我的看法。

有报刊说“奥巴马有魅力 麦凯恩重理想”。

我认为,说奥巴马有魅力没错,说麦凯恩重理想就错了。

从有没有理想的角度评论两位总统竞选人,恰恰应该说奥巴马是有理想的人,变革就是他有理想的具体体现,没有理想,如何变革?

麦凯恩如果当选为美国总统,无论从哪方面都不会有重大变化。就算他会采取一些比较严厉的反对腐败、加强法制管理的措施,也不能说这就是理想——只有在非常腐败、法制混乱的国家里才能称之为理想。只打算修修补补不能算理想,至少立志做比较大的变革、使社会发生比较深刻的变化才能算理想。

有人说麦凯恩是个有理想及野心的人。

理想和野心如何区别,有时候真不容易。一个人想当宇航员,是理想还是野心?想当总统,是理想还是野心?

我认为,理想与野心的区别,重要的一点在于动机是为公众利益还是只为个人的私欲。

从这一定义出发,我认为,说麦凯恩有理想及野心是不正确的,只能说他是有强烈的突出自己的欲望。说奥巴马有理想及野心才是正确的,他的确是既有理想又有野心。

奥巴马和麦凯恩是左撇子,左撇子与一般人相比,总有怪异之处。

三、动机和潜意识对比

奥巴马爱真理,爱正义,爱公平,爱秩序。

麦凯恩爱成就,爱效率,爱荣誉,爱表现出形式上新奇的自我。

奥巴马属于进取者,麦凯恩属于表现者和指挥者的混合类型。

奥巴马的注意力经常集中在自己的事业成就上,麦凯恩的注意力经常集中在自己的情感感觉上。

奥巴马属于思想者,麦凯恩属于集权者。

奥巴马按理论和逻辑做事,麦凯恩按感觉和感情做事。

思想境界可分出实利境界、是非境界、功名境界和寡欲境界四种。麦凯恩和奥巴马都处在功名境界,但同样是功名,性质含义有差别。麦凯恩偏重于眼前的显赫,奥巴马偏重于历史的深远意义和永久性。

有人说麦凯恩能采取一些人们意想不到的行动,我希望注意他这样做时的动机。

麦凯恩具有表演者的人格特质,具有强烈的创造欲望,他希望与众不同,因此,他若采取人们意想不到的行动,动机应该是这两条。他在美国政治中扮演独行侠角色,就是天性即潜意识中不甘心默默无闻的表现。

奥巴马会做出艰难抉择,冒着风险进行社会变革,因为他有这种雄心,动机明确——他认为这是自己的历史使命,是他自我实现的最佳方式。

麦凯恩嘲讽奥巴马说:“假定自己是被历史选定在关键时刻拯救国家的人,借此谋求总统职位―――我不会这么做。”麦凯恩这么说,恰恰暴露出他对奥巴马很不理解。一个美国人,希望拯救国家而不谋求总统职位,这才是不可思议的呢。奥巴马就是认定国家需要拯救,而自己负有拯救国家的历史使命,他的目标是变革社会,如果仅仅当总统而不进行变革,奥巴马的兴趣就会减去一半,心目中有关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减少一大半。

麦凯恩说奥巴马此前没有冒着被批评的风险去做变革的事情,而自己已经做过了——这并不能说明奥巴马是个说空话的人,恰恰说明他的性格谨慎、深沉。

从笔迹来判断,奥巴马的确是个具有改革美国政治抱负的人。

麦凯恩从根本上认为世界上充满了冲突,充满了威胁。中国过去是阶级斗争的弦绷得特别紧,麦凯恩是国家斗争、民族斗争的弦绷得特别紧。他对军事冲突、武装冲突十分敏感,如果他当选为美国总统,其注意力集中在国外而不是国内,这是基本可以肯定的。他是顽强的,坚强的,首先是个斗士,具有好斗的天性,不服输,爱逞强。

美国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拜登说美国当前需要的不是一个好军人来领导国家,而是需要一个英明的领袖,一个可以带领大家进行变革的领袖。从这一点来说,奥巴马是可以带来改变的领袖,而麦凯恩不是,决不是。

奥巴马主张美国要做“超级明智强权”,这其实已经透露出他的重大变革中将要采取的国际政策的实质性内容,说白了,就是要改善与盟国的关系,改善与联合国的关系,减少我行我素,尽量避免唱独角戏。

麦凯恩不按牌理出牌、个人风格鲜明、特立独行的性格,敏感的天性,表明他容易主动挑起冲突,他喜欢用武力教训别人,崇尚强权,他说的爱国,维护美国的利益,其真正的含义在此。奥巴马声言自己将是一个强悍的领袖,其实,至少在表面上他无论如何比不上麦凯恩强悍。

奥巴马誓言改变美国政治,要导正美国方向、赢回国际对美国的尊敬,其动机是真实存在的;说他不爱国,说他要削弱美国,这话肯定与事实不沾边,奥巴马的动机肯定是要让美国更强大。

麦凯恩的思想意识里,动机往往是控制和权力,控制环境,控制周围人对自己的态度。控制就需要权力,因此控制问题与权力问题密不可分。马斯洛的动机需要五种层次,分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麦凯恩的精神需要核心显然是尊重的需要。他的尊重需要里混合着安全需要的性质:要让人尊重就需要优越于人,一旦优越于人的地位动摇或受到威胁就没有了安全感。

出于被尊重的需要,麦凯恩需要经常让别人看起来是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需要经常感受到被尊敬,需要得到各阶层特别是上流精英人士的认可。如果内心有什么事使他不安,他倾向于把它藏起来或者努力把它视为不存在。

对于麦凯恩来说,只有在自己能够有效地控制局面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是安全的。

麦凯恩的归属需要从属于尊重的需要。麦凯恩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独立人士,他一定要留在组织中或身处组织中。因为他很清楚,只有在组织中他才能发挥自己的才能,才能得到广泛的尊重,组织是他生活的舞台,是他唯一适宜生存的土壤。

做事的时候,麦凯恩注重行动的效率、生产的效率,特别是产品数量、消灭敌人的数量等等。

在组织中,麦凯恩无疑是强调服从,强调纪律,自己是上级的时候要求别人服从自己,自己是下级的时候也愿意服从上级,但他的条件或前提,是自己的下级远比自己的上级多;而在私人生活空间里,麦凯恩倾向于自由自在,随意发挥自己的个性,不死板,不教条,接待朋友和熟人,他明显地热情、快乐,他自己是活泼乐观大方的,也希望对方活泼起来。

虽然麦凯恩是个模范军人,信奉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但即使在军队中,如果上级没有给予他足够的重视,他总会有意给上级出点小难题,以便引起对方的注意;此时他会感觉到破坏纪律原来是很能给人带来快感的事情。他不是只知机械服从命令的机器,总是要求给自己表现的机会,这是因为他的潜意识中具有演员、表演者的本质。

奥巴马的动机显然是成就,他要的是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成就证明自己的不同凡响。他的动机需要排在首位的显然是自我实现,即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别人的尊重只能排在第二、第三位。一般来说,甚至与最亲近的朋友、家庭成员的亲密信赖关系在奥巴马看来也比泛泛大众一时的尊重更值得珍惜和重视,因为他觉得与那些理解自己并且完全可以信赖的人做思想方面的深刻交流既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也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奥巴马很需要被别人理解,他需要摊开内心的不安与可靠者协商,但他决不需要被很多人理解。他认为一旦被许多人理解,就证明自己不是最优秀的了。

与几乎所有的人一样,奥巴马也需要别人的尊重和感激,但他需要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尊重和感激,万众欢呼的盛大场面在奥巴马眼里只是过眼云烟,镌刻在史册上的永久评价才是值得追求的价值。由于这种追求和价值观,奥巴马始终潜藏着向命运挑战的欲望,也因此才有担任领导职务作统帅的意愿。

因此,在麦凯恩的潜意识里,自己必须随时在公众眼里像个样子,必须随时保持光辉形象。而在奥巴马的思想意识里,他首先要求自己精密准确地把事情做好,做完善,即使暂时被公众误解,也不必在意。

论私心,麦凯恩随时可以牺牲自己,可以付出利益,而奥巴马比较谨慎,注重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轻易付出,不让别人随便占自己的便宜。麦凯恩对朋友豪爽慷慨,对陌生人也较乐于施舍,奥巴马的同情心和怜悯心不如麦凯恩那么容易打动,他更认为简单的施舍并不是帮助贫弱者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必须从根本上制定法律政策以及采取其它措施才能解决问题。麦凯恩对别人的爱容易有具体、形象的特点,而奥巴马对别人的爱比较有博爱、泛爱的特性,这是抽象的爱,也是根本的爱、理性的爱。正是在这种抽象的、高层次爱的基础上,自私与无私融合起来了,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同时也就是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一切都统一起来了。这个道理,许多人是不懂的。

奥巴马的思想意识及潜意识无疑具有完美主义者倾向,无论什么都坚持高标准要求自己,这种特点使他能够自律,能经常较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看问题冷静、理智、客观。当他用平易近人的微笑接待别人的时候,显然是由于理智的制约而降低了衡量别人的标准。一方面,他努力使自己更优秀,竭力拉大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另一方面,他又经常想用高标准要求别人,希望帮助别人提高。

麦凯恩经常保持的精神状态显然更像个雄心勃勃的斗士。他习惯于以勇士自居,以别人的保护者自居。保护别人,使他体会到自己的优越,使他自豪,使他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他勇于挺身而出,敢于仗义直言。潜意识里,他喜欢充当神圣法律和正义的执行者,在执行神圣任务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随之庄严伟大起来。

奥巴马经常具有的精神状态似乎更像个孤身挺进的探险者,其自我感觉总是与绝大多数人具有不小的距离,他的思想意识深信万事均须依靠自己,他希望承担起更大的历史使命,希望创造辉煌的成就,如果说他也会热衷于追求权力,那仅仅是因为他知道权力是自己实现理想目标必不可少的工具。

麦凯恩属于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遇到邪恶的人和事会奋不顾身。麦凯恩的斗争对象常常是眼前的,具体的。

如果说麦凯恩在潜意识里经常给自己的定位是神圣的执法队,那么奥巴马给自己的定位经常是法律的审查官。奥巴马关注的焦点经常是法律是否公正。对眼前具体的邪恶,他倒容易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因为他更关心的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麦凯恩在动机需要方面达到的阶段是尊重的阶段,自己在他人眼里的形象,他人对自己的尊重,是最重要的。本来他已经得到了许多人的尊重,但他的动机需要没有继续向上升华,而是扩大了尊重的需求。

奥巴马是个在动机需要达到自我实现阶段的人。

有些资料透露,奥巴马在参加总统竞选之前在国会里并没有突出的表现。如何理解这一点呢?没有突出表现并不能说明他是个平庸的人,不能说明他没有强烈的进取之心。这恰恰表明他不是演员型的性格,他的思想和感情是相当内敛的。他其实一直在不声不响地积蓄力量。

你可以认为麦凯恩是把当总统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但你不能认为奥巴马也是这样。总统的职位在奥巴马心目中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但只是工具,只是跳板,有所作为才是奥巴马最终的人生目的。

人类自古以来能够达到自我实现阶段的人很少,所以能够理解自我实现者思想感情的人也很少。这种人把最大限度地施展、发挥自己的能力为最大快乐,以工作为快乐,以做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为快乐。他们对自己的看法、评价极其稳定。

麦凯恩的安全感以保持自己的优越为基础。

奥巴马一般只关心社会的事情,公众的事情,本质性的事情,一方面他希望改变社会历史,引导大众,另一方面,他又自觉地担当起社会道德守护者的责任,细致地分析着、监督着全社会。

本节最后,我仍然对美国笔迹学专家的分析作一评论。

奥巴马签名的时候,把他的姓氏第一个字母O用d的竖切割成两半。

有些美国笔迹学专家认为,这可能与奥巴马的父亲在他年幼时离开家有关;有的则认为是表明他有两个不同世界,体现了奥巴马继承了白人和黑人的两种血统。

我的分析是,这表明他的潜意识里,对自己的家族过去的历史缺乏带有尊重意味的敬畏,同时有一种强烈的征服欲望,把他的整个家族当作征服对象,征服的方法就是让自己的成就超过整个家族,出人头地,也就是中国人最常见的光宗耀祖。这正是对家族的自卑产生的自尊,即因为出身于这个家族而自卑,因为自卑又立志要改变这种状况,改变历史,然后因为具有这种志向而自尊。他的这种写法,还同时混合着创造欲望和对自己创造能力的自我欣赏。

四、为人处世对比

麦凯恩愿意先相信别人,奥巴马宁可先怀疑一切。

奥巴马各种情况下都是自己拿主意,麦凯恩在混乱情况下说不定会听谁的。

麦凯恩比较容易看重表面现象,奥巴马注重实质,坚持实事求是。

麦凯恩不能忍受不确定状态的焦虑煎熬,奥巴马在不能确定的状态下依然能够冷静沉着。

麦凯恩是性情中人,允许自己在某些情况下不讲理,如果他能在某些场合通过胡搅耍赖的办法占点便宜,他会很高兴,认为这表明自己聪明能干;奥巴马是理智型人,无论任何时候都需要有合适的理由、至少是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做支撑。

麦凯恩尊重隐私,是认为人们不应该看重彼此的隐私,不觉得不屑于计较;奥巴马尊重隐私,是希望大家都穿好裤子把屁股藏起来,防卫的意识很浓。

麦凯恩与奥巴马都很重视隐私。麦凯恩虽然属于外向型性格,但他的表演性特征使他一贯像演员一样只在舞台上把最好看的一面给别人看。奥巴马的精神驱动力来源于自己的内心世界,对自己的评价不求助于外部环境,所以无意进行“化妆”,但他认为自己的事情归自己管理和负责,没有必要告诉别人。

奥巴马从潜意识里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各自独立的,因此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隐私,自己也尊重别人的隐私,这样就与每个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典型的内向型性格特征。他不习惯全部展示自己的全部,并且认为这样做没必要。他不希望大众太了解他,不想让人们知道有关他的过多的情况。所以人们容易有一点奥巴马个性模糊的认识。其实奥巴马很需要有几个知己,一般不会超过三、五个,和知己进行深层次的思想感情交流,使用非常准确的语言词汇来剖析彼此的思想情感,加深对自己的认识,是奥巴马最珍视的人生幸福之一。而笔迹显示现阶段他的确拥有这样的知己。

正因为奥巴马具有根深蒂固的平等意识,所以能在社交中适应各种人,处世的圆滑根源在此。真诚地尊重他人,是赢得他人尊重的不二法门。

麦凯恩没有平等意识,他不能容忍自己不优越于别人的情况,不能忍受别人比自己更耀眼的状态。他的政坛独行侠风格,正是他潜意识里以身为普通民众为耻、以与别人一样为耻的具体表现。他的创造精神,他的英雄情结,都是以这种不甘平庸的情结为基础的。麦凯恩是不愿意与别人进行深层次思想感情交流的,尤其不愿意直面彼此的内心世界,他回避太亲密的接触——他这样做的深层次原因即潜意识的原因,是因为他在这方面无知,既没什么好谈,又害怕被别人发现自己无知。麦凯恩喜欢用身体语言做辅助手段来表示情感,比如拍拍对方的肩膀等。

麦凯恩缺乏尊重别人的潜意识。他总是希望自己是出类拔萃的英雄,而别人只是热烈欢呼英雄名字的平民,是喽罗,是助手,是合作者;若不然,就只能是敌人。

即使是熟人朋友,麦凯恩也是不畏惧彼此之间发生正面冲突的。相反,他感觉直来直去的冲突倒是简明有效而且令人痛快的沟通方式。即使与朋友大打出手,麦凯恩也能够随着一阵哈哈大笑而与对方握手言欢,并且保证今后心无芥蒂。

奥巴马不愿意与熟人朋友发生正面冲突。他先会设法沟通,说服对方,失败以后也可能会隐忍,会回避矛盾,结果彼此的关系可能逐渐冷淡甚至最终分手。即使是亲友之间,凡是比较重大的冲突,在奥巴马心里都会留下不易消除的疤痕,从此增添几分感情的生疏。

斗争的激情使麦凯恩相信自己是强有力的,但经常保持激情也使他无法形成质疑自己的观点和做法是否正确的良好习惯。他的感官主要是眼睛和耳朵,眼睛的用处是警惕地盯着对手,寻找着对手的弱点,一边盘算着怎样狠狠地一击而使对方倒地不起,耳朵的用处是倾听大众惊羡自己而发出的啧啧声,赞叹声,从而能在精神上不断获得新营养。

麦凯恩显然具有英雄情结,充当英雄人物根置于他的潜意识。崇尚强者,以强者自居,以硬汉自居,这使他比较具有进攻性。其实他的策略就是一贯倾向于以攻为守。他喜欢那种高度投入、紧张兴奋的生活情调,喜欢寻找快乐。他非常自信,感觉好象自己无所不能。

加强活动性,努力开朗活泼,找乐子,寻刺激,以此消除经常性的紧张带来的疲劳感。

是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凄惨形象。
奥巴马是怎样的一名总统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简历?出身?家庭状况?

  巴拉克·奥巴马,全名: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Barack Hussein Obama II)。
  北京时间2008年11月5日,根据美国总统大选计票结果,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进入全国大选阶段的黑人候选人、并且成功当选的第一位黑人总统。
  编辑本段个人简介
  奥巴马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是堪萨斯州的白人。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85年到芝加哥参加社会工作。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非洲裔美国人,并在此期间获得了全国范围的认可。1996年,奥巴马从芝加哥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并在之后的3年中连任;2000年,在竞选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失败后,奥巴马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工作中。
  奥巴马演讲
  2004年7月,美国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题为“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 Hope)慷慨激昂的演讲。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该演讲后,奥巴马成为全美知名的政界人物。同年11月,奥巴马顺利的以高达70%的选票当选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提出了重点在“完结伊拉克战争以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竞选纲领。2008年1月4日,在俄亥俄州民主党初选大会上,奥巴马赢得了38%的支持率,领先于知名度高于自己的约翰·爱德华兹以及希拉里·克林顿,在民主党诸位候选人中领跑。2008年6月3日,奥巴马票数领先于希拉里·克林顿,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3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正式提名,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非洲裔总统大选候选人。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
  编辑本段家庭背景
  奥巴马的父亲老奥巴马是肯尼亚人,母亲安·邓纳姆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两人婚姻没有维持多久,只生下奥巴马一个孩子。后来奥巴马随母亲与继父在印度尼西亚生活4年。
  儿时的奥巴马与母亲Ann邓纳姆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后来随父母移居夏威夷。在夏威夷,邓纳姆与肯尼亚留学生巴拉克·奥巴马(老奥巴马)相遇并结婚,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巴里,即如今的参议员奥巴马。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随着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深造告终。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罗罗·素托罗结婚,并于1967年来到印尼,也把6岁的巴里带到印尼。
  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邓纳姆热衷于印尼民间妇女工艺品的制作,比如织布、编筐,成为个中能手。玛亚现在是夏威夷大学一名教授。苏尔亚库素玛回忆说:“我们都是母亲,我们一起谈论,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与孩子分离有多么难过,但她(邓纳姆)更关心对巴里(奥巴马)的教育。”
  奥巴马青年时到印尼看望母亲,苏尔亚库素玛初次见到这名未来参议员。她说:“邓纳姆为他骄傲。我记得,当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月刊历史上首位黑人主编时,邓纳姆充满骄傲。”
  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尽管与父亲相处时间不长,但遗传自父亲的肤色,在他的政治生涯中成为一面旗帜。他的回忆录1995年首次出版,名为《父亲的梦想》。从政后,奥巴马借用了父亲的名字(巴拉克),在每天别人对他的称呼中,感受父亲留下的烙印。
  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小村庄,当过放牛娃,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去美国读书,与邓纳姆相遇,生下奥巴马。奥巴马的祖母和许多亲戚如今仍住在那个小村庄,老奥巴马1982年因车祸去世后也埋在村内。1992年时,奥巴马初访家乡,把未婚妻领进门。老奥巴马的生平比较复杂。他在肯尼亚时就娶了第一个妻子柯齐亚,并育有两个孩子,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
  按照奥巴马的说法,父亲从没真正离开柯齐亚。但邓纳姆说,老奥巴马确实与柯齐亚分开,但“由于结婚时是一个乡村婚礼,所以也没有文件证明离婚”。老奥巴马和邓纳姆在夏威夷的婚姻也许也没有适当的文件证明。奥巴马在回忆录中说:“这段婚姻如何开始和何时开始依然弄不清,有些细节我永远没勇气弄清。”老奥巴马离开邓纳姆和两岁的儿子去哈佛读书后,后来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非洲。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在肯尼亚为他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死于车祸。但是,老奥巴马还经常探望柯齐亚。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却心怀着自己的“美国梦”,一步步走向成功…
  编辑本段成长之路
  奥巴马身世复杂、经历坎坷,但长大后,在芝加哥市组织慈善事业,逐渐积累名声。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
  奥巴马之后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当年,他赢得国会参议员选举,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联邦参议员。苏尔亚库素玛说:“你知道,拥有一个白人母亲、一个黑人父亲,还到过印尼,这使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容易对各种人产生认同感。”一些美国社团把奥巴马当作一种证明,融合可以超越种族。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公众政策研究人员威廉·高尔斯顿说:“我认为,美国选民已经准备支持具体表现美国梦的领袖。”
  弗吉尼亚大学政治学教授拉里·萨瓦托认为,奥巴马公布自己身世可以吸引选民,无论存在何种争议。萨瓦托说:“美国人喜欢成功的故事。”苏尔亚库素玛说,她可以想象到奥巴马母亲的“热烈表现”,“如果她知道巴里,她的孩子在竞选美国总统,她会有多么骄傲”。
  编辑本段参选历程
  一百多年前的美国总统大选,亚伯拉罕·林肯只能坐着马车来巡回演讲;七八十年前,为了获得胜利,富兰克林·罗斯福已可以拿着广播喇叭进行宣传;到了肯尼迪时代,在电视上面对万千观众发表演说成为了常态。
  奥巴马竞选网站首页
  2008年美国大选,不管是民主党的奥巴马、希拉里,抑或共和党的麦凯恩,都争先恐后开设个人网站,宣传政治纲领、播放竞选广告,发布即时动态,同时也收集民意民声。硅谷的一位资深专家评论:“能够利用网络全部潜力的竞选者,将在总统大选中脱颖而出。”《纽约日报》也认可这一点:“2008年,决定总统大选结果的关键因素不是谁更懂政治,而是谁更懂网络。”
  互联网,这种最开放、最民主的媒介形式,已深度参与到选举的政治事务中。奥巴马,47岁的黑人偶像,凭借着平民出身、经历复杂的优势,打出“革新”、“梦想”的旗号,在一脸阳光的帅气中,成为了最会利用互联网工具的人。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公布的资料显示,奥巴马在今年1月份收到的3600万美元捐款中,有2800万美元是通过互联网募集到的,而且,其中90%的捐款,单笔金额都在100美元以下。
  和传统的通过竞选集会,以及举行募款餐会的模式大不相同的是,奥巴马得到的这些小额捐款,多半是自发的网上转账。这应该被看作一个信号。美国国会规定,每个人向总统候选人捐助选资金,不得超过2300美元。因此,美国总统候选人必须争取尽可能多的捐款者,才能在筹款额上压倒其他对手。
  早在2007年第一季度初选时期,他小试牛刀,被人称为“菜鸟”的他“一鸣惊人”:通过互联网,获得了10万人的捐款,人数是希拉里的两倍!捐款数额也超过了希拉里。从那时开始,奥巴马就拥有一个“网络提款机”。《时代周刊》评论:“奥巴马所得的100美元募款,可能来自数千位不计名的普通支持者,但帐面上无法看到的数据,将在未来的选票数量上体现,人们期待着这样的惊喜。”
  在奥巴马的个人竞选网站()上,粉丝们在网站上输入自己的邮政编码,就能得到所在地区为奥巴马进行助选活动所具有的信息列表,并据此加入支持奥巴马的团体。戈伦博格说:“这些集会吸引了社区人群的极大兴趣。人们一回家就上网捐款。而这些人以前从没卷入过竞选活动。”相形之下,奥巴马的党内对手——希拉里,也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设置了类似的“邮编定位”功能,以聚拢和发展支持者,但效果远逊于奥巴马。原因是,奥巴马进入了互联网的WEB2.0时代。“这是互联网时代,奥巴马知道经常上网和有时间在网上发表言论的人都不是有钱人,因为有钱人大都没那么多时间,也不会自降身份与穷人一起争论”,一位奥巴马的支持者表示,“如果以支持人数作为评判,奥巴马无疑将获胜。”
  编辑本段“奥巴马现象”
  所谓“奥巴马现象”,就是2008年总统大选初选中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掀起的政治旋风。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参选总统的黑人,奥巴马将“希望”和“变化”作为自己的竞选口号,一次次突破人们的预期,不断刷新美国政治史新纪录,形成了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中一个股巨大的政治能量,对传统的选举格局构成了真正的挑战。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如今“奥巴马”这个名字在美国已成为首屈一指的政治品牌。并且“奥巴马”这个名字已经改变了英语,美国社会出现了一批以“奥巴马”为词头的新名词,如“奥巴马女孩”、“奥巴马风暴”、“奥巴马摇滚”、“奥巴马十月”等等。《华尔街日报》甚至惊呼:面对“奥巴马大潮”,希拉里还没有被淹死本身就足以说明她是一位多么出色的政治家。《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布鲁克斯在《当魔术消失的时候》文章中,认为“奥巴马狂热”已经变成“奥巴马失落变态症候”。现在,“O.C.S.”已经变成一个英文新字,出现在美国政治议论之中。就是在这种“奥巴马狂热”现象下,众多选民被迷得神魂颠倒,助他写下一系列连胜的战绩。

  “奥巴马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奥巴马代表着希望和信心,迎合了选民求变的心理。这种变分为几种:面对美国内外交困,选民需要变革,需要一个能带领美国走出困境的领导人;选民需要希望和信心,需要一个给美国带来新方向的领导人;美国面临一个“战后婴儿潮”到“后婴儿潮”的世代交替的变化,选民需要一个清新的、超越党派利益弥合分裂的“后婴儿潮”领导人。总之,奥巴马成为变革的代言人。选民需要一个领导美国走出困境的领导人。共和党执政七年来,经济不振,财政巨额亏空,美元贬值,物价飞涨,还有次贷危机,使人民生活日趋艰难,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数已经高达5000万。二战婴儿潮的一代人,即将达到退休年龄,将来有可能面临政府无力支付社会保险基金的困境。
  对外方面,反恐越反越恐,伊战越陷越深,盟国离心离德,外交乏善可陈,国际影响日益削弱。尽管国力依然强大,科技领先,但内外决策失误已经给美国利益带来了很大损失,影响到了选民的利益。此时不改,更待何时。在这种情况下,人心思变,对于白白耗费财政资源,过度干预国外事务,以及国会陷于两党争议,为了支付战争费用而削减社会福利开支的做法,招致强烈不满。尽管奥巴马没有开出如何变革与施政的清单(施政纲领要在党代会上产生),但“变革”的主题思想却是说到了选民的心坎上,成为他产生巨大影响力与号召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选民需要一位给与美国新希望和信心的领导人。
  美国精神的深处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理想和信念,这些理想和信念能让美国人不论是在繁荣时还是在逆境时,都能始终保持一种集体良心而不失望,并能让不同肤色、不同信仰、不同阶层、不同党派的美国人共同努力。近年来,特别是“911”以后,美国的这些共同的理想、价值理念和希望在不断萎缩,美国开始日益走上分化。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同时,依循美国政治的惯例,奥巴马还要让大家知道这种新美国人的根源――最原始的美国梦。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使他成功地把自己变成了肯尼迪的接班人、新美国的象征。
  正如希拉里的一位顾问所说,希拉里能打败任何对手,但奥巴马不是一位参选人――他代表了一种运动。他不是在推销某一套政策,他是在推销一种愿景;他展示的是对一种信念的忠诚,对人们实现信念的力量的忠诚。而这种信念就是变革,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并不关心其政策细节的原因:梦想本身就已经足够。
  美国企业研究所学者迈克尔·巴龙认为,美国的选民结构每隔16年会有重大改变,而经过世代交替的选民比较愿意冒险选择新人。所以16年之痒起到了重要作用。《新闻周刊》的专栏记者艾特指出,其实选民求变的情况在1992年克林顿击败老布什当选总统就已有先例。克林顿46岁时当选总统,是第一位“战后婴儿潮”时代入主白宫。今年46岁的奥巴马是“后婴儿潮”的时代人。
  其实这可以从历史来寻找根源,比如从二战结束一直到老布什,美国总统基本上都是二战老兵,从将军到上校,然后到中尉,开始是艾森豪威尔将军,肯尼迪是校级军官,老布什是尉级军官,到了克林顿时代,二战老兵基本上就淡出了政治舞台,接下来就是“战后婴儿潮”这一批,他们的代表人物就是克林顿和小布什。到目前为止,他们正好执政16年,从美国世代交替的角度来说,这批人也开始淡出政治舞台,“后婴儿潮”的人要起来了。奥巴马今年46岁,正好代表了“后婴儿潮”这批人,所以,这也是奥巴马给很多人以希望的一个原因。

  “奥巴马现象”产生的一个更大的背景是,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民权运动方面的确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
  20世纪60年代美国发生了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其主要内容就是美国黑人反对种族隔离和歧视,争取民主权利的运动。经过60年代的民权运动,美国打破了一些很有能力的黑人人才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障碍,现在美国政坛上活跃着很多黑人领导人和政治家,包括小布什政府中也有鲍威尔、赖斯。显然,通过60年代的民权运动以后,相当的一部分黑人精英进入了美国的主流社会,而且帮助美国在解决种族问题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这是“奥巴马现象”产生的最大背景。没有这一背景,“奥巴马现象”就没有存在的理由。
  “奥巴马现象”产生与媒体追求轰动效应也不无关系。媒体首要任务就是收视率,这是媒体存在的利益根本,所以追求轰动效应也就成为媒体的应有之意,这自然形成了选民从中和跟风的心理。
  媒体的追求轰动效应。奥巴马的接连取胜,不仅增加了奥巴马本身的自信和凝聚力,对选民、特别是那批本来就在希拉里和奥巴马之间晃荡的中间选民也产生很大的影响,产生从众心理也是一种必然。至于希拉里所抱怨的“美国媒体对她不够友善”问题,并且,媒体喜欢炒作,一般不会一边倒地倾向奥巴马或者希拉里,但是奥巴马最近连胜,媒体对他的赞誉之词会更多一点。因为媒体靠收视率为生的。
  另外,奥巴马受到更多媒体青睐,还在于奥巴马是新人,身上有更多的新闻点可以发掘。还有,奥巴马毕竟是年轻人,如前一段落所述,奥巴马对网络等新兴媒体也更重视,也更容易和这些人合作和交流。媒体对于他“开辟了一个新时代”等大张旗鼓的报道,对他人气的聚集和筹资都很有利。
  编辑本段政治观点
  一、经济
  奥巴马:反对布什政府对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上富裕阶层的减税政策。
  麦凯恩:支持延续布什政府的减少收入税政策,并打算将企业税的税率从35%减至25%。
  二、贸易
  奥巴马:敦促就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重新谈判,以加强有关劳工和环境方面的条款;支持与秘鲁之间达成自由贸易协定。
  麦凯恩:支持与哥伦比亚、韩国和巴拿马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并与27个欧盟成员国展开有关新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反对改变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支持开放新贸易市场。
  三、伊拉克战争
  奥巴马:一直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在竞选中承诺,如果当选总统,会在上任后16个月内从伊撤出美军作战部队。
  麦凯恩:在参议院投票支持对伊开战,反对在战争拨款议案中附加撤军时间表。他最近表示,如果当选总统,会在2013年实现在伊拉克设定的目标,并撤离驻伊美军作战部队。
  四、健康保险
  奥巴马:支持延续目前以雇主支付为主的健康保险制度;支持联邦政府强制推行儿童全民健康保险计划;设立国家健康保险项目。
  麦凯恩:反对联邦政府强制推行全民健康保险计划,支持将目前以雇主支付为主的健康保险制度转变为自由市场体系,并给低收入阶层提供一定的税务减免。
  五、外交
  奥巴马:强调谈判比军事行动更重要,表示会与伊朗、叙利亚、朝鲜和委内瑞拉等国领导人谈判。
  麦凯恩:呼吁美国在国际外交舞台上发挥更积极有力的作用,承诺会推动重建美国与盟国之间的关系。
  六、气候变化
  奥巴马:承诺在2020年前将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减至1990年时的水平。
  麦凯恩:支持在2050年前将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30%;呼吁通过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和使用可替代能源实现这一目标。
  编辑本段成功当选
  奥巴马与拜恩在获胜后
  2008年11月4日,美国各大电视网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在4日举行的总统选举中击败共和党对手、亚利桑那州国会参议员麦凯恩,当选第56届美国总统已成定局。据初步统计结果,奥巴马已获得297张选举人票,超过当选总统所需的270张选举人票;麦凯恩仅获得145张选举人票。
  成功当选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后的奥巴马在芝加哥发表讲话,表示“这是属于大家的胜利(this is your victory),美国即将开始改变(change has come to America)”。同时,他还感谢了自己的家庭和团队,并且向对手麦凯恩表示敬意。麦凯恩也在随后致电奥巴马表示祝贺,奥巴马也表示非常期待麦凯恩能够加入未来的美国政府一起共事。
  编辑本段其他信息
  同名书籍《巴拉克·奥巴马》同名书籍《巴拉克·奥巴马》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页码:208 页码
  出版日:2008年
  ISBN:7302181209/9787302181200
  内容简介
  2004年7月,巴拉克·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会议上一鸣惊人,而后闪耀政坛。时隔三年,这位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年轻国会参议员更以排山倒海之势加入到美国总统宝座的有力争夺当中,一段传奇正在上演。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政治家也有自己的美国梦。
  巴拉克·奥巴马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的肯尼亚人家庭,2岁那年的父母离异使其辗转夏威夷和印度尼西亚。长大后,他曾经参加社区组织工作,服务选民,帮助社会下层民众,逐步进入政界。凭借在2008年总统预选中的优异表现,奥巴马让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所谓梦想并非遥不可及。
  作者简介
  希瑟·莱尔·瓦格纳(Heather Lehr Wagner)在社会政治领域出版过30余部著作,主要关注成功人士的生活经历。她在杜克大学获政治学学士,并在威廉与玛丽学院获政府学硕士学位,现与家人生活在美国宾夕法尼亚。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简历?出身?家庭状况?

奥巴马是个什么样性格的人?

巴拉克·奥巴马,全名: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Barack Hussein Obama II)。
  北京时间2008年11月5日,根据美国总统大选计票结果,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进入全国大选阶段的黑人候选人、并且成功当选的第一位黑人总统。
  编辑本段个人简介
  奥巴马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是堪萨斯州的白人。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85年到芝加哥参加社会工作。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非洲裔美国人,并在此期间获得了全国范围的认可。1996年,奥巴马从芝加哥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并在之后的3年中连任;2000年,在竞选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失败后,奥巴马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工作中。
  奥巴马演讲
  2004年7月,美国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题为“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 Hope)慷慨激昂的演讲。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该演讲后,奥巴马成为全美知名的政界人物。同年11月,奥巴马顺利的以高达70%的选票当选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提出了重点在“完结伊拉克战争以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竞选纲领。2008年1月4日,在俄亥俄州民主党初选大会上,奥巴马赢得了38%的支持率,领先于知名度高于自己的约翰·爱德华兹以及希拉里·克林顿,在民主党诸位候选人中领跑。2008年6月3日,奥巴马票数领先于希拉里·克林顿,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3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正式提名,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非洲裔总统大选候选人。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
  编辑本段家庭背景
  奥巴马的父亲老奥巴马是肯尼亚人,母亲安·邓纳姆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两人婚姻没有维持多久,只生下奥巴马一个孩子。后来奥巴马随母亲与继父在印度尼西亚生活4年。
  儿时的奥巴马与母亲Ann邓纳姆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后来随父母移居夏威夷。在夏威夷,邓纳姆与肯尼亚留学生巴拉克·奥巴马(老奥巴马)相遇并结婚,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巴里,即如今的参议员奥巴马。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随着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深造告终。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罗罗·素托罗结婚,并于1967年来到印尼,也把6岁的巴里带到印尼。
  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邓纳姆热衷于印尼民间妇女工艺品的制作,比如织布、编筐,成为个中能手。玛亚现在是夏威夷大学一名教授。苏尔亚库素玛回忆说:“我们都是母亲,我们一起谈论,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与孩子分离有多么难过,但她(邓纳姆)更关心对巴里(奥巴马)的教育。”
  奥巴马青年时到印尼看望母亲,苏尔亚库素玛初次见到这名未来参议员。她说:“邓纳姆为他骄傲。我记得,当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月刊历史上首位黑人主编时,邓纳姆充满骄傲。”
  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尽管与父亲相处时间不长,但遗传自父亲的肤色,在他的政治生涯中成为一面旗帜。他的回忆录1995年首次出版,名为《父亲的梦想》。从政后,奥巴马借用了父亲的名字(巴拉克),在每天别人对他的称呼中,感受父亲留下的烙印。
  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小村庄,当过放牛娃,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去美国读书,与邓纳姆相遇,生下奥巴马。奥巴马的祖母和许多亲戚如今仍住在那个小村庄,老奥巴马1982年因车祸去世后也埋在村内。1992年时,奥巴马初访家乡,把未婚妻领进门。老奥巴马的生平比较复杂。他在肯尼亚时就娶了第一个妻子柯齐亚,并育有两个孩子,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
  按照奥巴马的说法,父亲从没真正离开柯齐亚。但邓纳姆说,老奥巴马确实与柯齐亚分开,但“由于结婚时是一个乡村婚礼,所以也没有文件证明离婚”。老奥巴马和邓纳姆在夏威夷的婚姻也许也没有适当的文件证明。奥巴马在回忆录中说:“这段婚姻如何开始和何时开始依然弄不清,有些细节我永远没勇气弄清。”老奥巴马离开邓纳姆和两岁的儿子去哈佛读书后,后来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非洲。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在肯尼亚为他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死于车祸。但是,老奥巴马还经常探望柯齐亚。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却心怀着自己的“美国梦”,一步步走向成功…
  编辑本段成长之路
  奥巴马身世复杂、经历坎坷,但长大后,在芝加哥市组织慈善事业,逐渐积累名声。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
  奥巴马之后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当年,他赢得国会参议员选举,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联邦参议员。苏尔亚库素玛说:“你知道,拥有一个白人母亲、一个黑人父亲,还到过印尼,这使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容易对各种人产生认同感。”一些美国社团把奥巴马当作一种证明,融合可以超越种族。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公众政策研究人员威廉·高尔斯顿说:“我认为,美国选民已经准备支持具体表现美国梦的领袖。”
  弗吉尼亚大学政治学教授拉里·萨瓦托认为,奥巴马公布自己身世可以吸引选民,无论存在何种争议。萨瓦托说:“美国人喜欢成功的故事。”苏尔亚库素玛说,她可以想象到奥巴马母亲的“热烈表现”,“如果她知道巴里,她的孩子在竞选美国总统,她会有多么骄傲”。
  编辑本段参选历程
  一百多年前的美国总统大选,亚伯拉罕·林肯只能坐着马车来巡回演讲;七八十年前,为了获得胜利,富兰克林·罗斯福已可以拿着广播喇叭进行宣传;到了肯尼迪时代,在电视上面对万千观众发表演说成为了常态。
  奥巴马竞选网站首页
  2008年美国大选,不管是民主党的奥巴马、希拉里,抑或共和党的麦凯恩,都争先恐后开设个人网站,宣传政治纲领、播放竞选广告,发布即时动态,同时也收集民意民声。硅谷的一位资深专家评论:“能够利用网络全部潜力的竞选者,将在总统大选中脱颖而出。”《纽约日报》也认可这一点:“2008年,决定总统大选结果的关键因素不是谁更懂政治,而是谁更懂网络。”
  互联网,这种最开放、最民主的媒介形式,已深度参与到选举的政治事务中。奥巴马,47岁的黑人偶像,凭借着平民出身、经历复杂的优势,打出“革新”、“梦想”的旗号,在一脸阳光的帅气中,成为了最会利用互联网工具的人。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公布的资料显示,奥巴马在今年1月份收到的3600万美元捐款中,有2800万美元是通过互联网募集到的,而且,其中90%的捐款,单笔金额都在100美元以下。
  和传统的通过竞选集会,以及举行募款餐会的模式大不相同的是,奥巴马得到的这些小额捐款,多半是自发的网上转账。这应该被看作一个信号。美国国会规定,每个人向总统候选人捐助选资金,不得超过2300美元。因此,美国总统候选人必须争取尽可能多的捐款者,才能在筹款额上压倒其他对手。
  早在2007年第一季度初选时期,他小试牛刀,被人称为“菜鸟”的他“一鸣惊人”:通过互联网,获得了10万人的捐款,人数是希拉里的两倍!捐款数额也超过了希拉里。从那时开始,奥巴马就拥有一个“网络提款机”。《时代周刊》评论:“奥巴马所得的100美元募款,可能来自数千位不计名的普通支持者,但帐面上无法看到的数据,将在未来的选票数量上体现,人们期待着这样的惊喜。”
  在奥巴马的个人竞选网站()上,粉丝们在网站上输入自己的邮政编码,就能得到所在地区为奥巴马进行助选活动所具有的信息列表,并据此加入支持奥巴马的团体。戈伦博格说:“这些集会吸引了社区人群的极大兴趣。人们一回家就上网捐款。而这些人以前从没卷入过竞选活动。”相形之下,奥巴马的党内对手——希拉里,也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设置了类似的“邮编定位”功能,以聚拢和发展支持者,但效果远逊于奥巴马。原因是,奥巴马进入了互联网的WEB2.0时代。“这是互联网时代,奥巴马知道经常上网和有时间在网上发表言论的人都不是有钱人,因为有钱人大都没那么多时间,也不会自降身份与穷人一起争论”,一位奥巴马的支持者表示,“如果以支持人数作为评判,奥巴马无疑将获胜。”
  编辑本段“奥巴马现象”
  所谓“奥巴马现象”,就是2008年总统大选初选中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掀起的政治旋风。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参选总统的黑人,奥巴马将“希望”和“变化”作为自己的竞选口号,一次次突破人们的预期,不断刷新美国政治史新纪录,形成了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中一个股巨大的政治能量,对传统的选举格局构成了真正的挑战。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如今“奥巴马”这个名字在美国已成为首屈一指的政治品牌。并且“奥巴马”这个名字已经改变了英语,美国社会出现了一批以“奥巴马”为词头的新名词,如“奥巴马女孩”、“奥巴马风暴”、“奥巴马摇滚”、“奥巴马十月”等等。《华尔街日报》甚至惊呼:面对“奥巴马大潮”,希拉里还没有被淹死本身就足以说明她是一位多么出色的政治家。《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布鲁克斯在《当魔术消失的时候》文章中,认为“奥巴马狂热”已经变成“奥巴马失落变态症候”。现在,“O.C.S.”已经变成一个英文新字,出现在美国政治议论之中。就是在这种“奥巴马狂热”现象下,众多选民被迷得神魂颠倒,助他写下一系列连胜的战绩。

  “奥巴马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奥巴马代表着希望和信心,迎合了选民求变的心理。这种变分为几种:面对美国内外交困,选民需要变革,需要一个能带领美国走出困境的领导人;选民需要希望和信心,需要一个给美国带来新方向的领导人;美国面临一个“战后婴儿潮”到“后婴儿潮”的世代交替的变化,选民需要一个清新的、超越党派利益弥合分裂的“后婴儿潮”领导人。总之,奥巴马成为变革的代言人。选民需要一个领导美国走出困境的领导人。共和党执政七年来,经济不振,财政巨额亏空,美元贬值,物价飞涨,还有次贷危机,使人民生活日趋艰难,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数已经高达5000万。二战婴儿潮的一代人,即将达到退休年龄,将来有可能面临政府无力支付社会保险基金的困境。
  对外方面,反恐越反越恐,伊战越陷越深,盟国离心离德,外交乏善可陈,国际影响日益削弱。尽管国力依然强大,科技领先,但内外决策失误已经给美国利益带来了很大损失,影响到了选民的利益。此时不改,更待何时。在这种情况下,人心思变,对于白白耗费财政资源,过度干预国外事务,以及国会陷于两党争议,为了支付战争费用而削减社会福利开支的做法,招致强烈不满。尽管奥巴马没有开出如何变革与施政的清单(施政纲领要在党代会上产生),但“变革”的主题思想却是说到了选民的心坎上,成为他产生巨大影响力与号召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选民需要一位给与美国新希望和信心的领导人。
  美国精神的深处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理想和信念,这些理想和信念能让美国人不论是在繁荣时还是在逆境时,都能始终保持一种集体良心而不失望,并能让不同肤色、不同信仰、不同阶层、不同党派的美国人共同努力。近年来,特别是“911”以后,美国的这些共同的理想、价值理念和希望在不断萎缩,美国开始日益走上分化。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同时,依循美国政治的惯例,奥巴马还要让大家知道这种新美国人的根源――最原始的美国梦。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使他成功地把自己变成了肯尼迪的接班人、新美国的象征。
  正如希拉里的一位顾问所说,希拉里能打败任何对手,但奥巴马不是一位参选人――他代表了一种运动。他不是在推销某一套政策,他是在推销一种愿景;他展示的是对一种信念的忠诚,对人们实现信念的力量的忠诚。而这种信念就是变革,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并不关心其政策细节的原因:梦想本身就已经足够。
  美国企业研究所学者迈克尔·巴龙认为,美国的选民结构每隔16年会有重大改变,而经过世代交替的选民比较愿意冒险选择新人。所以16年之痒起到了重要作用。《新闻周刊》的专栏记者艾特指出,其实选民求变的情况在1992年克林顿击败老布什当选总统就已有先例。克林顿46岁时当选总统,是第一位“战后婴儿潮”时代入主白宫。今年46岁的奥巴马是“后婴儿潮”的时代人。
  其实这可以从历史来寻找根源,比如从二战结束一直到老布什,美国总统基本上都是二战老兵,从将军到上校,然后到中尉,开始是艾森豪威尔将军,肯尼迪是校级军官,老布什是尉级军官,到了克林顿时代,二战老兵基本上就淡出了政治舞台,接下来就是“战后婴儿潮”这一批,他们的代表人物就是克林顿和小布什。到目前为止,他们正好执政16年,从美国世代交替的角度来说,这批人也开始淡出政治舞台,“后婴儿潮”的人要起来了。奥巴马今年46岁,正好代表了“后婴儿潮”这批人,所以,这也是奥巴马给很多人以希望的一个原因。

  “奥巴马现象”产生的一个更大的背景是,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民权运动方面的确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
  20世纪60年代美国发生了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其主要内容就是美国黑人反对种族隔离和歧视,争取民主权利的运动。经过60年代的民权运动,美国打破了一些很有能力的黑人人才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障碍,现在美国政坛上活跃着很多黑人领导人和政治家,包括小布什政府中也有鲍威尔、赖斯。显然,通过60年代的民权运动以后,相当的一部分黑人精英进入了美国的主流社会,而且帮助美国在解决种族问题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这是“奥巴马现象”产生的最大背景。没有这一背景,“奥巴马现象”就没有存在的理由。
  “奥巴马现象”产生与媒体追求轰动效应也不无关系。媒体首要任务就是收视率,这是媒体存在的利益根本,所以追求轰动效应也就成为媒体的应有之意,这自然形成了选民从中和跟风的心理。
  媒体的追求轰动效应。奥巴马的接连取胜,不仅增加了奥巴马本身的自信和凝聚力,对选民、特别是那批本来就在希拉里和奥巴马之间晃荡的中间选民也产生很大的影响,产生从众心理也是一种必然。至于希拉里所抱怨的“美国媒体对她不够友善”问题,并且,媒体喜欢炒作,一般不会一边倒地倾向奥巴马或者希拉里,但是奥巴马最近连胜,媒体对他的赞誉之词会更多一点。因为媒体靠收视率为生的。
  另外,奥巴马受到更多媒体青睐,还在于奥巴马是新人,身上有更多的新闻点可以发掘。还有,奥巴马毕竟是年轻人,如前一段落所述,奥巴马对网络等新兴媒体也更重视,也更容易和这些人合作和交流。媒体对于他“开辟了一个新时代”等大张旗鼓的报道,对他人气的聚集和筹资都很有利。
  编辑本段政治观点
  一、经济
  奥巴马:反对布什政府对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上富裕阶层的减税政策。
  麦凯恩:支持延续布什政府的减少收入税政策,并打算将企业税的税率从35%减至25%。
  二、贸易
  奥巴马:敦促就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重新谈判,以加强有关劳工和环境方面的条款;支持与秘鲁之间达成自由贸易协定。
  麦凯恩:支持与哥伦比亚、韩国和巴拿马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并与27个欧盟成员国展开有关新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反对改变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支持开放新贸易市场。
  三、伊拉克战争
  奥巴马:一直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在竞选中承诺,如果当选总统,会在上任后16个月内从伊撤出美军作战部队。
  麦凯恩:在参议院投票支持对伊开战,反对在战争拨款议案中附加撤军时间表。他最近表示,如果当选总统,会在2013年实现在伊拉克设定的目标,并撤离驻伊美军作战部队。
  四、健康保险
  奥巴马:支持延续目前以雇主支付为主的健康保险制度;支持联邦政府强制推行儿童全民健康保险计划;设立国家健康保险项目。
  麦凯恩:反对联邦政府强制推行全民健康保险计划,支持将目前以雇主支付为主的健康保险制度转变为自由市场体系,并给低收入阶层提供一定的税务减免。
  五、外交
  奥巴马:强调谈判比军事行动更重要,表示会与伊朗、叙利亚、朝鲜和委内瑞拉等国领导人谈判。
  麦凯恩:呼吁美国在国际外交舞台上发挥更积极有力的作用,承诺会推动重建美国与盟国之间的关系。
  六、气候变化
  奥巴马:承诺在2020年前将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减至1990年时的水平。
  麦凯恩:支持在2050年前将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30%;呼吁通过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和使用可替代能源实现这一目标。
  编辑本段成功当选
  奥巴马与拜恩在获胜后
  2008年11月4日,美国各大电视网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在4日举行的总统选举中击败共和党对手、亚利桑那州国会参议员麦凯恩,当选第56届美国总统已成定局。据初步统计结果,奥巴马已获得297张选举人票,超过当选总统所需的270张选举人票;麦凯恩仅获得145张选举人票。
  成功当选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后的奥巴马在芝加哥发表讲话,表示“这是属于大家的胜利(this is your victory),美国即将开始改变(change has come to America)”。同时,他还感谢了自己的家庭和团队,并且向对手麦凯恩表示敬意。麦凯恩也在随后致电奥巴马表示祝贺,奥巴马也表示非常期待麦凯恩能够加入未来的美国政府一起共事。
  编辑本段其他信息
  同名书籍《巴拉克·奥巴马》同名书籍《巴拉克·奥巴马》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页码:208 页码
  出版日:2008年
  ISBN:7302181209/9787302181200
  内容简介
  2004年7月,巴拉克·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会议上一鸣惊人,而后闪耀政坛。时隔三年,这位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年轻国会参议员更以排山倒海之势加入到美国总统宝座的有力争夺当中,一段传奇正在上演。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政治家也有自己的美国梦。
  巴拉克·奥巴马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的肯尼亚人家庭,2岁那年的父母离异使其辗转夏威夷和印度尼西亚。长大后,他曾经参加社区组织工作,服务选民,帮助社会下层民众,逐步进入政界。凭借在2008年总统预选中的优异表现,奥巴马让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所谓梦想并非遥不可及。
  作者简介
  希瑟·莱尔·瓦格纳(Heather Lehr Wagner)在社会政治领域出版过30余部著作,主要关注成功人士的生活经历。她在杜克大学获政治学学士,并在威廉与玛丽学院获政府学硕士学位,现与家人生活在美国宾夕法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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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韩信到底是怎么死?韩信死于公元前196年。韩信死因之一韩信帮助刘邦打江山,追赶项羽,追到荥阳时,按兵不走了。刘邦不知怎么回事,去问萧何,萧何说:“他这是讨封哩。”刘邦立时就封韩信为“三齐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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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柱间怎么死的,柱间死后

    《火影忍者》中,忍者之神千手柱间是怎么死的?经历常年的磨练,千手柱间、宇智波斑都分别成为各自族群的首领,屹立于忍界不败的顶峰。2人也多次交手过,几乎不分胜负(千手柱间略占上风)在一次战斗中,千手扉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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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适合怎样的人生活

    厦门的生活水平怎么样?城市里的高楼大厦1、厦门有房的人,或者买的起厦门房子的人。一个地方是否适合生活,当然就是那些常见的要素,若是厦门有房,那么一切就好安排了。厦门交通便利,交通方式以及交通网完善。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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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游记的作者是哪个朝代,西游记的作者来自哪个朝代

    1、吴承恩是明代小说家。2、吴承恩简介吴承恩(1500年-1582年),字汝忠,号淮海浪士,又号射阳山人。淮安府山阳县(今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中国明代杰出的小说家,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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