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怎样取消动态管控
吸毒有案底,也就是以后的动态管理,三年之内没有复吸,就可以消除案底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消除网上吸毒案底!要验尿的!最好找关系梳通!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怎么取消
降级是自动的。目前动态监控从高到低,分三级,以颜色代替。如果在管控期内,多次查处没有发现吸毒迹象就会降级处理,不再频繁的检查你的行踪,但不代表你就解除管控。
解除管控的一般流程如下:
1、强制戒毒后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尿检,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会开出证明,三年后可用证明申请撤销动态监管。
2、三年内没有重复吸毒记录,然后可以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3、取消动态管控之后,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连续三年以上派出所监督检测,有记录证明没有复吸,然后可以逐步申请取消。
扩展资料:
依照《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但是实际上取消的权限只有省一级公安厅才有。
只要吸毒记录被录入系统就难以退出。即使三年期满,也会因为涉及权限、程序、考核、评估、管理等多个因素造成退出困难,就算已经退出动态监控系统,其吸毒记录是永远存在的,等于有了吸毒终身牌照。
参考资料: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新规定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
1、吸毒史动态管控就是对有吸毒历史的人进行的一种后期的监控,时间一般是3年。
《戒毒条例》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扩展资料: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
强制戒毒,不属于处罚,属于强制措施。目的是对吸毒者进行治疗和教育。由于强制措施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最好是动员吸毒者自愿戒毒,动员无效的,公安机关有权利决定强制戒毒。强制戒毒的时间为两个月,提前戒毒的可以提前出院。
参考资料:
怎么解除吸毒动态管控呢,说是三年去派出所开证明,怎么派出所都不了解呢。流程有清楚的么?
1、吸毒者怎么查自己的吸毒档案呢?你可以前往当地禁毒办、派出所、公安局,记得带上你的身份证,要求查自己的吸毒档案。大多都是戒毒几年后,就是停止吸毒若干年后要取消案底,这个取消案底并不是消除吸毒行为的记录,而是因为吸毒记录导致平时生活中的不方便。相信有案底的吸毒者大多经历过,如一些需出示身份证的场所,宾馆、飞机场、火车站等,当使用身份证后不久就会有警察来给其做毒品尿检,就是使用毒品验尿板查下尿液,看有没有吸毒。毒品验尿板就是下面的照片,毒品检测中心的检测板,你可以看下。
如何查询自己有没有留下吸毒档案底?
这是测冰毒的毒品验尿板,是2条线就是检测正常的意思。如果你正在戒毒,可是一不留心又误沾了毒品,可以使用检测板测一测,再出去。但是你一定要记住,不可有侥幸心理,如果你有这种心理,你的戒毒是无济于事的,你再次被尿检出吸毒是迟早的事!
又或者你在戒毒过程中,服用了一些会导致尿检阳性的药品,或许吃了一些如火锅、麻辣烫这种食物,而这些食物的店主在里面加了大烟壳,那么尿检就是阳性的,你也可以抓紧使用毒品检测中心的检测板自己检测下,如有发现,可以立即到当地公安局反应情况,你需要更好的保护你自己。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些能避免的就应该未雨绸缪。
如果吸毒者有一段时间不吸毒了,又不想老是在用身份证的时候被查,那么就可以查自己的吸毒档案了,让相关部门取消这种查吸毒的工作。一般是2年左右不吸毒一次才能通过,有的地方可能时间长点,具体还得咨询当地禁毒办、公安局部门。
2、他人如何查吸毒者的档案呢?
如果你是无缘无故的去查一个人的档案,这是不允许的。如果涉及到一些法律上的纠纷或分歧,你可以到当地公安部提交申请,如果符合情理,是可以去查的。如果你确实有这种需要,请尽快去当地咨询。
吸毒被拘留过,怎样才能知道我有没有被列入动态管控
吸毒被拘留过后,你想知道有没有列入动态管控。出行旅游,登记开房身份证会自动报警。银行办卡都一样,使用身份证上网办理事情,分分钟中奖。就知道你是否被动态管控。吸毒人员如何查案底
该问题提到的“吸毒动态管控”只是公安机关在一定时间内,而采取的一种防控措施,目的就是尽最大可能的防止吸毒人员复吸,或者是有效的对毒品犯罪实施监管。
根据《戒毒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通过以上法规可以看出,确实有三年不在实施动态管控的说法。但是以上《条例》第七条明确说明是“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而没有说要个人申请。那么,我们就解读为,该管控措施是自动解除的,而不需要申请。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戒断三年后,依然受到管控的困扰,可以以此条例规定为依据,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解除。
什么是吸毒人员动态管控
社会戒du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了,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报警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会影响小很多动态管控是三年无新记录,自动降级吗?动控降级到派出所去开无犯罪证明,还需尿检?给开证明?如何注明?
按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检查,三年内未再吸食毒品,就可以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吸毒人员取消动态管控社会需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了,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报警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会影响小很多。
扩展资料:
毒品的危害可以说有很多,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危害有以下:
对身心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参考资料:
怎么解除吸毒动态管控呢,我打听了,怎么派出所都说不知道。。郁闷。流程是什么样子呢?想了解一下。
定期到派出所尿检,做记录,三年后,由派出所开具没有复吸的证明,到你的办案单位申请撤销网络动态监管~撤销以后就是正常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