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居住证过期多久不能再续60日。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规定:
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资料扩展: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 施行。
实施背景
在全中国各地的相关改革中,非户籍人口的权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在日渐扩大。这些变化的背后有招工难、地方保护等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也有着地方政府辖区管理的政治需求。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的应有权益,保障了来去自由,自由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成都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过期6个月后,若不补办,即作废。
根据北京市《居住证签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或办理签注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6 个月(含)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
居住证没有办理注签的情况:
(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或办理签注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2)使用功能中止超过 6个月的,原《居住证》持有人应当重新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居住登记卡》。待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后,重新申领《居住证》。
扩展资料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参见具体代办业务,代办业务包括申领居住证、签注、变更、补领、换领以及注销。同时,办理材料还应包括如下材料:
1、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监护、亲属关系存在的证明。
3、办理人授权代办人的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或死亡持有人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
居住证过期多久会注销?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 1 年之日前 1 个月内,到受理点签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满足注销条件的对象及情形如下:
(一)注销居住登记的对象:
1、主动申报注销的对象:
本人
用人单位
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
出租屋主或代理人
2、在工作中发现的对象:
工作巡查走访中发现流动人口离开的
在系统核查中发现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登记的
常住户口被注销的
到其他地市申报居住登记
经举报或工作中发现虚假登记信息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注销居住证对象:
居住登记被注销的
申请注销居住证的
骗领居住证的
换领、补领居住证的,注销原居住证
(三)主动申报注销的,需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因离开居住地市申报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的
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流动人口已离开的
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盖有公章的离开注销证明原件
3、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申报流动人口已离开的
北京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过期就是无效证件,可以续签。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当事人持有的居住证到期,不需要重新办理,可持身份证,居住证,到核发居住证户籍派出所申请签注,就可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扩展资料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
居住证过期多久不能再续
1、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分局签注。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