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住院出院后多长时间可以再办理住院
医保卡不受再次住院间隔时间的限制。
参保人患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由定点医院大夫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大连市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疗效评定标准》执行,而不受再次住院间隔时间的限制。
让患者“住院15天病情未达到出院标准就办理出院”或“办理出院后间隔15天后再办理住院”,都是定点医院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
如果参保患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科反映,医疗保险科是负责医院内部执行医保政策的监督管理部门。
必要时,参保患者也可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医疗监督部投诉(电话是83709155)。对于定点医院的违规行为,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将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的有关条款给予严肃处理。
扩展资料
参保患者住院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
(1)住院起付标准费用(门槛费)。按照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850元(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大医附属第一、第二医院为12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照医院等级不同,个人负担费用比例分别为15%、12%、10%。
(2)《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06年版)中的乙类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需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费用,余额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
(3)《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个人需按一定比例负担费用;
(4)部分经物价部门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要先负担一定比例费用,属于国产的,参保患者自付比例为50%,属于进口的,参保患者自付比例为65%,余额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
(5)超出医疗保险高额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以上的费用。
(6)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含超标准床位费用),丙类药品和目录外药品费用及其他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范畴的费用,均由个人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你好第一次住院报销了,没隔多久又第二次住院了。还能报销吗?第二次住院该怎么备案
1、时间间隔没有规定。
2、同一种病可以在两家医院都有报销。
社保问题有疑问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新农合报销手续如下: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备注:
1、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医的,可先就诊,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备案手续。
2、就诊单位必须是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
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扩展资料
新农合报销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
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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