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请专业人士接到
向医院不要提供什么证件,只要开出生证明时要提供结婚证和孩子的姓名
享受生育保险时要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医疗结算清单,结婚证,医院小结,发票等相关证明,才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费和生育津贴
扩展阅读:
在外地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以天津异地分娩为例,需要手续如下:
一、办理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办理地点为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如在异地办理完准生证的,还须在准生证原件上加盖天津市的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章。
二、进行妊娠登记开通生育险
职工怀孕起 12 周内,在本市联网妊娠登记医院办理生育保险妊娠登记,如未能在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的,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以下简称和平社保)或者就近办理。
妊娠登记成功后参保人员可在医院及时进行产前检查费联网结算。未按规定办理妊娠登记手续的,不予 办理 孕妇终止妊娠、住院、计划生育手术(流产或引产)住院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流产或引产)费用、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妊娠联网登记流程:
参保人员持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于妊娠 12 周内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联网代理妊娠登记。
(二)、社保中心妊娠登记流程:
已婚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妊娠登记。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 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
3. 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试验化验单;
4.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如持有异地准生证的还需携带准生证。
三、住院登记
(一)本市分娩
到医院住院登记处办理,携带住院证(加盖生育保险章)、妊娠登记表原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
(二)异地分娩 (夫妻双方在天津均无亲属才可以申请异地分娩)
1、计划在异地分娩的须在怀孕 10 周内来人事处进行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2. 申请人至和平社保领取《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一式两份;
3. 申请人于分娩前携带以下材料至和平社保办理:
① 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 夫妻双方的本市无直系亲属的证明 ;
我院申请人由所在部系出具《本市无直系亲属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 带相关内容已妥填的《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加盖和平社保“生育待遇审核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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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报销提供材料
1、 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2. 《出生证》(复印件 A4 纸);
3. 出院《诊断证明书》(加盖“生育保险章”及“诊断证明章”);
4. 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生育保险章”及“病案室章”)。
异地生育还需提供 ——
1、 《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原件);
2、 准生证(复印件);
3、供病案首页、住院票据、住院明细汇总清单(加盖“生育保险章”)。
异地生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
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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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注意事项:
1、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2、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3、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4、国家人口计生委还要求,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
同时,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参考资料
在外地生孩子回当地报销需要哪些证件
需要开办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建立档案异地生孩子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异地生育应该办理怎样的手续?
你好生孩子的时候是需要花费一大笔钱的,很多女职工在怀孕的时候多半是回老家待产,然后在老家生孩子。这也导致了女职工交纳生育保险的地点与实际生育的地点不同,涉及到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那么异地生孩子报销流程是什么?本文做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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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孩子的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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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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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3个月)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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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需携带其账户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外商投资企业中生育妇女还需携带《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
在外省生小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手续
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新生儿上户口跟生育服务证没有必然关系。
卫生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规定:三、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四、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二、办理时间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扩展资料
一、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二、使用期限
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有效期为0.5-1年,不同地域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参考资料:
社保异地分娩需要什么证件
异地生孩子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需盖村或居委会章,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女方户口本
结婚证
3、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男方存档证明
结婚证
4、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申请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准生证
5、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存档证明
结婚证原件
6、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男女双方户口本
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结婚证原件
7、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申请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准生证
扩展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2、使用期限:
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有效期为0.5-1年,不同地域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