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中的非医保用药
非医保用药来就是医保不能报销的费源用。比如,进口药、特效药等。因为这部分药物有其他替代品,而且药物非常昂贵,如果报销,国家吃不消。所以社保只是最基本的保障,想拥有高保障的话,就得自己去买商业保险。
国家现在也在提倡 社保+商业保险,才能缓解医疗难(经济上的)的问题。
非医保用药是指没有被列入医保用药目录的药品,也就是医保不能报销药费的药品叫非医保用药。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非医保用药 20%
没有被列入医保用药目录的药品也就是医保不能报销药费的药品叫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非医保用药问题。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
一般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中都会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这是一种格式条款。那么在理赔中,是否就需按照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进行赔偿,只在医疗费用中就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费只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其实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综上,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设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受伤者依法得到赔偿,而且上述两种险种属商业性质的保险,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福利性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
扩展阅读:
交通事故中非医保用药
胜诉可能信不大,这按保险法规定是不赔的,这主要看诉讼地司法环境(法官有自由裁决权)交强险 非医保用药
如果你是想一分钱不赔,可以说是必输无疑。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用也仅仅是赔付社保范围内的费用,社保范围外的费用都是由肇事者自己掏腰包的。一般医疗费用要自己掏腰包的比例是10%~20%左右。
如果你是在代理人那里买的车险,代理人会给你介绍的比较清楚,出险也会指导你理赔报案的注意事项。看情况你应该买的是电话车险或者是在4S店买的车险,没有保险代理人帮你,那你因为不懂车险吃亏是很正常的。走法律程序只能让你亏的更多,律师费、诉讼费很可能都是你要出的。
什么叫非医保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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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非医保用药是什么意思
三种情形如下:1、理论上保险公司应该全陪的
2、实践中,如果你拿到医疗发票到保险公司报账,保险公司会区分甲类药、乙类药、丙类药(也就是你说的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甲类药全报、乙类药报80%、丙类药不报(也就是非医保用药不报),也就意味着你们和伤者私下调解,你就会有很多钱报不到,还包括精神抚慰金等。
3、如果你通过诉讼途径,也就是说让受害者到法院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医疗费可以全报。所以,现实中,现在很多司机不愿意和伤者协商,等着伤者到法院去起诉,自己就可以不用赔钱出来。对于你来说,你可以和伤者协商让伤者到法院起诉你和保险公司(但最终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你),如果你已经赔偿给了伤者,那么看可否和伤者协商达成意见,让伤者把诉讼权利给你,你以伤者的名义起诉保险公司,这样就可以不会亏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