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包括哪些
(1)化学性因素。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有机粉尘等。作业人员长期在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条件下作业,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就有可能发生尘肺病。粉尘中的主要危害化学因素为游离二氧化硅、硅酸盐等。
生产性毒物,如生产性化学毒物可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产性毒物类型很多,取决于实际生产条件。
(2)物理性因素。
不良的气象条件:生产场所的气温、气湿、气流及热辐射构成了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在强烈热辐射、高气温、气湿等不良气象条件下作业,可能引起中暑。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工作,不仅会引起冻伤,还会增加感冒等的发病率。
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按其生物学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是指引起物质原子电离的射线或微粒子,如α、β、γ射线和中子等,可引起生物分子结构的破坏。而非电离辐射引起的伤害是灼效应,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无线电波电磁场等。
(3)生物性因素。
主要是指在工作环境中接触到的一些生物或微生物。
防治职业病,就要改善作业环境中这些化学、物理和生物的有害因素,尽最大可能减少这些因素对健康和安全的伤害,降低职业危害,防范职业病,保证健康和安全。
(4)社会经济因素。
经济全球化、国民生产总值(GNP)、财富分配、文化教育水平、生态环境、劳动立法、医疗卫生制度,都可影响职业人群的健康。如生产管理水平低、厂房建筑或设备简陋、过重体力负荷、生产布局不合理等。
扩展资料
不论是室内作业还是室外作业,地面作业还是井下作业,劳动者都面临不同的环境条件,如冶炼作业的高温,井下作业的高湿,露天作业的严寒,铆接作业和凿岩作业的噪声和振动,破碎作业的粉尘,化学作业的有毒有害气体,某些作业的电磁辐射以及作业空间的照明、色彩等。
这些环境条件直接或间接对劳动者作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轻则降低工作效率,重则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和危害人体安全和健康。
作业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有:照明、色彩、噪声、振动、温度、湿度、空气成分、电磁辐射等。只有改善这些环境因素才能保证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
作业环境管理最基本的任务是使作业环境保持整洁有序,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因此,其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如何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如何预防职业病。
参考资料来源: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方面
(1)化学因素:①各种毒物引起的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肿瘤;②一些不溶或难溶的生产性粉尘引起的尘肺。
(2)物理因素:①高温、低温引起中暑或冻伤;②高湿使两手等处发生皮肤糜烂,促使皮肤病的发生;③高低气压,如潜水员及沉箱工的减压病,高山高原地区的高山病;④噪声引起的难听或耳聋,并对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不良影响;⑤振动,两上肢的局部振动引起血管痉挛、溶骨症及骨坏死。全身震动对神经系统、血管等也有不良影响;⑥电离辐射如X线、γ射线等引起的放射病;⑦非电离辐射中的微波与高频电磁场,场强过高可引起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⑧光线、紫外线引起电光性眼炎,红外线引起白内障,照明过强过弱引起眼疲劳;⑨机械刺激或击伤。
(3)生物因素:①微生物:布氏杆菌、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引起的职业性传染病;发霉的谷尘、蔗尘中耐热性放线菌引起的农民肺、蔗尘肺和蘑菇肺;后三种疾病都属于与免疫有关的变态反应性肺泡炎;②昆虫和尾蚴引起谷痒症和稻田皮炎;③水生动物的体液,如明虾及一些海鱼表层体液中含有能溶解皮肤角质层的特殊组分;④植物,如黄山药可引起支气管哮喘;⑤各种生物的蛋白质,如牲畜蛋白质及稻壳的细尘大量吸人后引起发热。
(4)劳动损伤性因素:主要由于有关器官及肌群等长期紧张劳动过度疲劳或不适当的强迫性体位或工具引起的职业性肌肉骨胳损伤疾患,如局部肌肉疲劳和全身疲劳,反复紧张性损伤和腰背痛等。
什么是职业病,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读了一篇关于职业倦怠(burnout)的文章。WHO在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ICD-11)里对职业倦怠的定义——
①感觉能量耗尽,精疲力竭;
②与工作的心理距离增加(心远了),一工作就态度消极或者愤世嫉俗;
③工作效率不行,职业效能降低;
此外,还要满足如下条件——
排除了抑郁症、焦虑症等身心障碍诱因;
是工作时“无法好好处理工作压力”而产生的现象,目前还不算一种“病”,但属于“会影响健康、会因此就医”的因素。
什么样的工作容易让人倦怠——
工作量过大;
感觉对工作没有控制感;
缺乏回报(金钱、人际);
面临职场人际关系问题;
被不公平对待;
公司的理念或策略,和个人内在价值观有矛盾冲突。
处理方案——
和同事或上级讨论;
寻求亲友或同事上级支持;
自己纾解压力,比如运动正念等;
世上工作千千万,实在不行咱就换。
职业病网| 请问生产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呢?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患病者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一定都是职业病,职业病有其特定的范围,既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电离辐射及传染性病原体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劳动者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节因窗门紧闭而通风不良等;厂房建设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和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有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强压环境下等都可导致职业病。职业病还主要包括环境污染、辐射、噪音、放射线、药物等,常见的疾病有过敏、尘肺病、肺癌、耳聋、皮炎、颈椎病、肩周炎等,平时一定要加强防范,积极预防,避免长时间处于污染较严重的环境下,如果没有办法经常处于这样的环境下,那一定要多运动锻炼,提高免疫力。注意劳逸结合,避免过度劳累,多做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另外,有些特殊性的,导向性强一点的职业,难免会与病毒、辐射接触,要做好防护消毒,保护措施。从逆向思维来看,职业病往往是一群干着同样活的人然后会出现同样的疾病,例如煤矿工人经常出现肺矽病的情况,再有鞋厂的工作人员常常出现鼻炎或者血液疾病,这些都和他们工作的环境以及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害物质有关系。希望以上信息对您能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十八、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及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有毒有害因素。如:粉尘、噪声、振动、放射线、有毒气体等。
1)由生产工艺产生或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铅烟、粉尘)、物理因素(如:高温、高压、高湿、噪声、振动、各种辐射)、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
2)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工具不合理、劳动时间过长或安排不当、个别器官使用过度、劳动体位不良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来自其它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
职业病网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成为职业病。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三氯乙烯、重铬酸盐、三氯甲烷、β-萘胺、铬酸盐、乙醇、醚、甲醛、环氧树脂、尿醛树脂、酚醛树脂、松节油、苯胺、润滑油、对苯二酚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接触性皮炎
2、导致光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焦油、沥青、醌、蒽醌、蒽油、木酚油、荧光素、六氯苯、氯酚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敏性皮炎
3、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紫外线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皮炎
病人待遇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
职业危害因素分为那几类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患病者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一定都是职业病,职业病有其特定的范围,既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电离辐射及传染性病原体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劳动者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节因窗门紧闭而通风不良等;厂房建设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和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等。
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
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包括:
(1)劳动组织和制度的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工休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等。
(2)劳动中的精神过度紧张,如在生产流水线上的装配作业人员等。
(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不相适应或生产定额过高或超负荷的加班加点等。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由于光线不足而引起的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的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设备等。
扩展资料:
一、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分为很多种,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等)。
四、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
五、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适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