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询自己选择的医保定点医院
可以通过网络、现场、电话三种方式进行查询,如下:
方法:网络查询,登陆当地社保网进行查询。
具体方法如下:
1、登录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点进“网上大厅”:
2、进入网上大厅后,在页面查找并点击“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3、点击进入后,就可以依据相关信息进行输入,查询定点医院。
扩展资料
选择定点医院的策略:
1、三甲医院医疗水平较高,但看病费用也比较高,建议按照医院的医疗水平与就近原则选择1-2家三甲医院。
2、如患有慢性病,可选择一家针对该慢性病的专科医院,或者是拥有针对该慢性病治疗水平较高的科室的三甲医院。
3、选择一家较近的社区服务中心,方便平日的打针与开药。
4、每种等级的最好都选择一家。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怎么查个人社保定点医院?
1.网络查询:登陆当地社保网进行查询。
2.现场查询:可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查询。需要携带本人的社保卡及身份证。
3.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按照语音提示操作,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号后,系统会自动语音播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
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参考资料:
怎么查社保卡的定点医院
以北京市社保局为例,如下:
1、进入北京社保局网站,点击“个人用户登录”按钮登陆个人账户。 登录后,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2、点击左侧功能列表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进入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页面, 输入要进行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的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确定】按钮。
3、左侧显示的就是个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果想要修改,则点击定点医疗机构1后面的【配置】按钮,输入医院编码或名称后,点击【查询】按钮,通过点击【选择】按钮,选择定点医疗机构1的信息。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同理。
扩展资料:
选择定点医院的策略:
1、三甲医院医疗水平较高,但看病费用也比较高,建议按照医院的医疗水平与就近原则选择1-2家三甲医院。
2、如患有慢性病,可选择一家针对该慢性病的专科医院,或者是拥有针对该慢性病治疗水平较高的科室的三甲医院。
3、选择一家较近的社区服务中心,方便平日的打针与开药。
4、每种等级的最好都选择一家。
参考资料来源:
如何知道自己的社保定点医院在哪?
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每人可以选择4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具有一定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
怎么查询我自己的社保定点医院
可以通过网络、现场、电话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第一种方法:网络查询,登陆当地社保网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1、登录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点进“网上大厅”:
2、进入网上大厅后,在页面查找并点击“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3、点击进入后,就可以依据相关信息进行输入,查询定点医院。
第二种方法:现场查询,可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查询。需要携带本人的社保卡及身份证。
第三种方法: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按照语音提示操作,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号后,系统会自动语音播报。
扩展资料:
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保可报销费用: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
办理医保定点医院更改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办理完成后,第二个月1号开始生效。
2、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一年就只能改一次,而且必须有社区 医院,三级医院一般只能选两家。
办理医保定点医院更改需要的资料:
1、基本资料: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
2、其他有关资料:
(1)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地变化:原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现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或住址迁移证明;
(3)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转学、升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5)原选定医院治疗效果不理想的,需提供原选定医院门诊病历资料复印件;原选定医院条件不能满足病人治疗的,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由参保人书面申请后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6)选定医院资格发生变化的,经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后可直接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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