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圆舞曲之王是谁?
圆舞曲之王 约翰-施特劳斯 奥地利圆舞曲之王是谁。
圆舞曲之王——小约翰·史特劳斯约翰·施特劳斯约翰·施特劳斯二世 (Johann Strauss II,也被称作小约翰·施特劳斯,Johann Strauss Jr)((1825年10月25日-1899年6月3日),是以他的华尔兹作品,例如最为著名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而为人所熟知的奥地利作曲家。
小约翰·施特劳斯是著名音乐家老约翰·斯特劳斯的儿子。他的两位弟弟约瑟夫·斯特劳斯和爱德华·斯特劳斯也是著名的音乐家。不过小约翰是整个家族中成就最大,名望最高的一位。他被誉为“圆舞曲之王”,并为19世纪维也纳圆舞曲的流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圆舞曲之王”的称号是由于他把华尔兹这种原本只属于农民的舞曲形式提升为了哈布斯堡宫廷中的一项高尚的娱乐形式。此外他的作品的艺术成就大大超越了他的前辈们(例如约瑟夫·兰纳和老约翰·斯特劳斯),也更为人所熟知。不仅是圆舞曲,他的一些波尔卡和进行曲,以及轻歌剧《蝙蝠(歌剧)》也相当著名。
被冠以圆舞曲之王头衔的是哪位音乐家
圆舞曲又名华尔滋,也是一种三拍子的舞曲。起源于奥地利的一种民间舞蹈。起初流行于维也纳的舞会上,十九世纪风行欧洲。以斯特劳斯的佳作《蓝色多瑙河》最为著名。它有快步和慢步两种。与同样也是三拍子的玛祖卡不同,它的重音一般都落在小节的第一拍上。也与同样是三拍子的小步舞曲不同。圆舞曲的特点是节奏鲜明,旋律流畅,不象小步舞曲那么温文尔雅。不过必须明确,音乐不是数理,不是逻辑,这种区别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并非是绝对的。在音乐史上,施特劳斯被称为“圆舞曲之王”。圆舞曲是什么?谁是圆舞曲之王?
约翰·巴普蒂斯特·施特劳斯(1825年10月25日—1899年6月3日),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钢琴家。他自幼酷爱音乐,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一生写了四百多首乐曲,包括圆舞曲、进行曲以及其他音乐体裁的乐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圆舞曲,《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 ,《春之声》等曲目最为著名。这些作品优美动听、充满生活气息,反映了人民群众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思想感情,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他由此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与父亲同名,两人都以创作圆舞曲而闻名于世。为区别起见,人们在它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二字。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
“圆舞曲之王”是谁?
圆舞曲之王——小约翰·施特劳斯约翰·施特劳斯(1825-1899)是奥地利作曲家、指挥家和小提琴家。他从小爱好音乐,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19岁在维也纳组织了一个管弦乐团,赴波兰、德国各大城市举行圆舞曲演奏会,使维也纳圆舞曲风靡整个欧洲。
1872年,约翰·施特劳斯应邀去美国波士顿、纽约等地演出,盛况空前。 他还亲自指挥由两千人组成的管弦乐团、两万人组成的合唱团,联合演出自己的代表作《蓝色多瑙河 》圆舞曲,创音乐史上的新纪录。1899年,约翰·施特劳斯逝世时,维也纳人民举行了十万人的盛大葬礼。
约翰·施特劳斯一生创作了168首圆舞曲,117首波尔卡,43首进行曲,16部轻歌剧。作品大都热情欢快,旋律性很强,散发出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并常带有幽默感。人们所熟悉的《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艺术家的生涯》、《春之声》等圆舞曲,都出自他的笔下。
他与他父亲同名,两人都是著名的作曲家,又都以写圆舞曲闻名于世。为了区别起见,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小约翰·施特劳斯被称为“圆舞曲之王”。
被誉为“圆舞曲之王”的作曲家是谁?
小约翰·施特劳斯。
小约翰施·特劳斯自幼酷爱音乐,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一生写了四百多首乐曲,包括圆舞曲、进行曲以及其他音乐体裁的乐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圆舞曲,《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 ,《春之声》等曲目最为著名。
这些作品优美动听、充满生活气息,反映了人民群众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思想感情,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他由此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王“。
扩展资料:
人物趣事
1、偷学小提琴
约翰·施特劳斯从小就是看着爸爸指挥乐队排练、演出长大的,有着极高的音乐天赋。可是老约翰·施特劳斯却极力反对儿子学习音乐,他认为音乐家的工作既辛苦又不体面,于是就把小约翰·施特劳斯送到了一所工业学校读书。
还在钢琴上加了把锁,不让儿子去碰它。还是妈妈最疼爱自己的儿子,每次在老约鞠·施特劳斯外出演出时,就偷偷地将钢琴 打开,让儿子弹琴。
2、抢救《蓝色多瑙河》
关于《蓝色多瑙河》的创作,有一个有趣的故事。一次,约翰·施特劳斯回家时换下一件脏衬衣。他的妻子发现这件衬衣的衣袖上写满了五线谱。
她知道这是丈夫灵感突现时记录下来的,便将这件衬衣放在一边。几分钟以后回来,她正想把它交给丈夫,却发现这件衬衣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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